积不算大,村里人也不算富裕,但是一旦哪家有了什么困难,其他人家也都会伸出援手拉上一把。
因此,看到乔镜在学堂解散后还能生活得这样自得其乐,乡亲们在高兴的同时,也都和村长一样,对这位真正安贫乐道的读书人多了几分敬佩。
这也是最让刘十一深恶痛绝的一点。
因为贫穷和出身农家,他在外面受了多少白眼,从前回家过年时,父母亲戚听到他今年又没有赚到多少钱,总是会深深叹一口气,露出一种无可奈何的表情来。个别的还会安慰他父母:“我当初看着小子在学堂里就不怎么聪明,能出去混口饭吃,已经算不错啦!”
这样的话,刘十一听了不知道多少次。
每次遭受这样的侮辱,他内心对于读书的厌恶就会更上一层楼。
会读书又有什么了不起?他愤恨地想,会读书,那也不代表样样都行!
因此他铆足了劲儿想要出人头地,巴结一切能够巴结的大人物,终于混出了个人样来,父母也对他展露了笑容,那些说着他过去如何如何的碎嘴亲戚们也立马改口了,变成“我早就看出这孩子从小就是个机灵的!”
你看出了个屁,刘十一在心里冷笑。
本来看到乔镜这个书生最后也沦落到下田当泥腿子的地步,刘十一是很高兴的,只不过中途被刘小丫那个臭丫头片子给插/了一脚,只要一回想起那股剧烈的痛楚,直到现在刘十一都会控制不住地两腿一紧。
更令他不爽的是,最近在村子里听乡亲们闲聊,刘十一发现对于乔镜的境况,大多数乡亲竟然没觉得青年落魄了,反倒认为对方有几分古时候隐士的气度,生活自给自足,也不麻烦别人,是个真正的君子。
刘十一听了这些话,差点儿没把白眼翻到天上去。
他不明白这些人到底怎么回事,哦,原来自己挣不到钱就叫没能力,乔镜他一个读了那么多年书的教书先生,身上既无功名,家里也没有多少钱财,现在连份正经工作都没了只能在村里种那半亩荒地,没事写两首酸诗什么的,等到过年了估计二两肉都买不起,这也配叫隐士?瞎了吧他们是!
真是诸事不顺!他在内心狠狠地骂道。
刘十一这次来京城,本就是打算进城做生意的。他的梦想就是做生意发大财,将来把父母都接到城里去住,远离这个穷乡僻壤。但是大梁城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去的,光是盘下一个店铺的费用,就基本相当于刘家村整个村子人家的家当总和了。
刘十一近来一直在动用自己多年积攒的人脉,求爷爷告奶奶的写信送礼,争取打通这条门路,奈何一直没有什么结果。
他心烦意乱地从家里走出来,想着去村口的大路上透透气,正好最近伤也养得差不多了。
可刘十一刚一到村口,就远远看到了道路另一端尘土飞扬,只见一人骑着一匹暗红色的高头骏马,策马扬鞭而来。
那男人的长相那叫一个丰神俊朗,微微俯身,一手紧握缰绳,身上穿着一件一看就价值不菲的白色锦袍,鬓角的黑发在猎猎狂风中飞扬,就连刘十一都看呆了,忍不住在内心赞叹大丈夫当如此,好一个身材俊逸的男儿郎!
在外面混了这么多年,不说别的,作为商人,他的眼力见绝对是一等一的好。
刘十一一眼就看出来,男人座下的那匹骏马是一种产自西域小国的珍稀品种,大梁这边对其的称呼是“血玛瑙”,因为这马通体呈暗红色,毛皮光泽在阳光下宛如玛瑙一样美丽,跑起来更是犹如风驰电掣。光是这一匹马,价值就已经超过三千金了!
他的呼吸一下子急促起来,之前满身的霉气瞬间一扫而空,感觉这段时间以来的不顺终于云开雾散。
刘十一激动地想,他盼星星盼月亮,终于在今天把他命中注定的那位贵人盼来了啊!
都说富贵险中求,在确认过这位贵人的确是往刘家村的方向来的后,他毫不犹豫地一脚跨到了道路中央,距离老远就开始朝对方拱手行礼:“这位大人,不知您来小村所为何事?”
男人“吁”了一声,拉紧了缰绳,控制着马儿在刘十一面前停下,自己翻身下了马。在近距离观察后,刘十一欣喜地发现这贵人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更加沉稳许多,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身,气度比当初他花重金才求得见一面的江南府高官还要令人心折。
他知道这样的贵人不会喜欢太过阿谀奉承的家伙,于是立刻调整了自己的态度,脸上露出一种不卑不亢的神情来,显得热络又不失分寸。
但景星阑只是淡淡地瞥了他一眼,目光在刘十一那一身不像是村民的打扮上停留了几秒,问道:“你是刘家村人?”
刘十一立刻道:“正是。不知您来村内有何事?小的不才,在村里还是有些话语权的,愿为大人尽绵薄之力。”
景星阑笑了一声,似乎已经看清了刘十一内心的那点儿小算盘:“你我才刚见一面,你就说这些,未免太过了吧?”刘十一话一出口就知道自己表现得太过急切了,这会儿听到贵人如此回答,他心下一凉,面上却强笑道:“这,这不是因为大人气度非凡,草民一见倾心吗。”
“免了,我不需要其他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