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上传来的陌生气息让许茉云有一瞬间的懵比,然而在她还没反应过来时,双手就用力的推开了宋凛,并侧身弯腰捂着心口剧烈的干呕起来。
呕得脸颊通红。
宋凛脸都黑了。
这样子...讲真,要不是他连许茉云的手都没碰过,他都要以为这人肚子里揣着他的崽子了。
不然,恶心啥?
恶心他的碰触吗?
拜托这更让他尴尬好不好,分明是被嫌弃了。
堂堂凛少,这一片区响当当的人物,蛇虎堂的颜值担当实力选手,手底下小弟云集,多少少女哭着喊着要嫁的老公,被人践踏如斯。
想想都是气。
可,对方是他放在心里喜欢了六年的女孩纸啊。
天上的云看不起地里的泥不是很正常吗。
他这么安慰自己。
但表情依旧很难看。
许茉云可不觉得自个儿夸张,从她喜欢穿棉布纯色裙子就能看出她是个注重舒适感的人。
她有洁癖。
还有整理强迫症。
家里开小超市的嘛,从小妈妈陈花就教她爱干净整洁。
多年来都习惯了。
今天措不及防收到一份表白,然后就被突袭了。
她...赶紧呸呸呸。
嘴唇刺痛,幸好反应及时,没有吃到不该吃的。
也脸黑。
这让她觉得自己被强迫用了别人用过的牙刷一样,嗯,还是一个臭烟鬼刚刚刷过牙的。
脏!
心里超级介意。
脱口而出,“你怎么这样,你不知道你有口气吗!”
手背使劲的擦着嘴。
宋凛本就不好的脸色顿时阴沉得仿佛要滴水。
“对不起。”
道歉道得特憋屈。
能不憋吗?
明明是一件浪漫甜蜜的事,他都打算趁此机会顺理成章让许茉云成为自己的女盆友了。
呵。
泡汤。
许茉云的嘴唇越发红艳,还疼,火辣辣的,她冷着脸,“你别再找我了,我们不可能的。”
就走了。
走得毫不留情。
留下宋凛一个人低着头站在小巷,他双手紧握,像一棵孤独的树,好一会儿才面无表情离开。
不可能吗?
不可能!
既然已经招惹了我,那就由不得你按下停止键。
你,属于我!
宋凛是个领地意识很强的人,他认定了许茉云,就一定要得到她,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自那次小巷中的不愉快后,他深刻反省了自己,最后得出结论,对方应该是嫌他抽烟。
作为一个老烟民,要戒掉可不容易。
为了女神,戒!
口袋里随时准备得有薄荷糖,熬不住了就往肚子里灌汽水。
每日跟在许茉云身后,送她上班,接她下班,一句话不说,默默的守护,眼中饱含深情。
许茉云的心不是石头做的。
俗话说,烈女怕缠郎,时间久了,她心软了。
宋凛还特别帅。
气质独特。
站在人群中就一种鹤立鸡群超凡脱俗的感觉。
关键,不大男子主义,愿意为了她而改变。
这很难得。
经过思考,她答应给对方一个机会。
先试试。
合则聚,不合则分。
两人在一起了,每一天都过得十分甜。
吃饭,逛街,看电影,去游乐园坐摩天轮,去欢乐田园喂小鹿,参加客家人的泼水大会...
满满都是美好的回忆。
估计是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太糟糕,两人最多也就拉拉手,更近一步的动作却是没有的。
宋凛想又怕。
他产生心理阴影了。
但这种事,急不来。
两个月时间一闪而过,许茉云要回学校了,临行前,宋凛抱着她,说还没走就开始想她了。
很不舍。
许茉云摸了摸他的脸,开玩笑道,“那我毕业后留在顺城工作怎么办?”
宋凛把她圈紧:“那我就把酒吧卖了,去顺城找个班儿上,守着你。”说得特别恋爱脑。
许茉云笑得不行。
分别的日子很快来临。
相比起大学生活多姿多彩忙得不可开交的许茉云,酒吧老板之一的宋凛就要不适应得多。
他太闲了。
恋了多年的明月终于入怀,这还没抱够就异地了。
饱受相思之苦。
实在熬得受不了,就飞去顺城看女盆友。
甜蜜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
一晃一年过去。
许茉云大三,找到了实习的单位,不出意外的话,她度过实习期,就会留在那个乐团。
随团巡演。
满世界的飞。
宋凛却很纠结。
女盆友这么优秀,出类拔萃,即将要登上世界大舞台,而他呢,连大学的门都没进过。
对比之强烈。
差太远!
自豪的同时又深感自卑跟恐慌,怕天上的云看到更广阔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