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人才啊,可惜路走歪了(1 / 2)

“夫君,要不…种菘吧?”

叶安安有些不确定的开口,小眼神时不时偷瞄秦文远,不太自信。

菘?

秦文远微微一愣,接着才想起来,菘其实是现代的白菜。

白菜于古代叫菘。

易于种植,是当今大明比较重要的蔬菜资源之一。

菘这个名字,也很独特。

蕴涵着白菜,像松柏一样凌冬不雕,四时长有。

“可以。”

秦文远想了想,直接点头。

种什么,他不在意。

反正也不懂,都交给小丫头操办就好。

“真的!!!”

叶安安听自己提议被采纳,目光灼灼,极尽期待。

秦文远点头笑道,“嗯,下午我们收摊时,刚好可以在应天府买些良好菘种,等过几天开春,就下地种植。”

叶安安闻言,小脸涨得通红,激动到,“谢谢!谢谢夫君!!”

“安安一定会把菘种好的,也一定会让夫君吃上最好吃的菘菜!!”

小丫头握了握小拳头,满脸自信。

以前在叶家,叶家上下,吃的都是她种的菜。

在种菜这件事情上,除了自己,她就没服过谁。

秦文远有些发蒙。

就种一个菜,自家小丫头,至于激动成这样吗?

都立下军令状了……

……………………

吃完饭。

和昨天,前天一样。

夫妇两推着小车子出门。

昨天皮蛋仅剩38个,除去今早夫妇两吃粥时用的1个皮蛋,仅剩37个。

折合而算。

可以做185碗左右。

来到应天府,和两天前一样的位置,夫妇两开始摆摊。

许是天气越来越好的缘故,这里虽偏僻,但人流也多了起来。

而且自家摆摊门前,有许多回头客正等着他们夫妇出摊。

见秦文远夫妇二人来了,都一个劲凑近摊前,顾不上排队,就想第一个吃到长生粥。

秦文远汗颜,这回头客可比昨天回头客多太多了。

他吩咐小丫头,赶紧煮粥,自己则是一一应付他们。

与此同时,不远处。

陆大寻盯着那摊口,眼眸微眯,“怎么样?咱们家酒楼,有没有师傅解出长生粥配方!?”

话音落下。

身后角落走出一人,管家打扮。

“老爷,还没有。”

管家叹了口气,“我督促陈师傅一夜了,他没敢懈怠,带着他的几名门生,瞅着那碗长生粥揣摩一夜,依旧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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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唯一得出的结论,便是那米为普通的糙米,水和肉亦是咱们饮用时的东西,只是那蛋……”

“倾向黑色,卖相不好,却能使得整碗粥脱胎换骨,问题出在那黑蛋上!”

陆大寻闻言,越听越心惊。

这长生粥,那么好喝,他还以为种种材料都是异常不凡。

没想到,那米竟是糙米!!

来福客栈的腊八粥,用的是精米,整碗价格在8文钱一份。

而这长生粥,用的糙米,却敢卖20文,变种长生粥30文,还卖的如此火爆。

这……

差距太大了。

两天前,是他第一个知道长生粥商机的人。

当时如果他知道,这用的不是精米,而是糙米的话,配方是万万不会喊价五十两封顶的。

后悔啊,后悔!

陆大寻闷哼一声,压抑着一口怨气,继续道,“你让陈师傅他们,继续研究。”

“这长生粥的回头客,远比我想象的更加厉害,而且成本可能极为低廉,若能破解其中奥妙,我们商会定能借此,更上一层楼。”

“明白了,老爷。”管家微微点头,不悲不喜,极为平静。

“嗯。”

陆大寻点头,继续道,“另外,还有一件事,昨天让你查的秦文远底细,查出来了吗?”

管家回到,“老爷,秦文远他夫妇二人,戒备不严,自当查得出来。”

“秦文远不助于应天府城外,名为秦家村的村落,那里共约八十几口人,大半沾亲带故。”

“他是村子里的读书人,本是今年上书德学院上学,并且取得那里刘夫子的赏识,是为可造之材。”

“可惜,听村子里的人说,自打他娶了他夫人叶安安后,整个人变了,没打算读书,要做生意挣钱,还和宗家闹翻了。”

“刘夫子……”陆大寻眼眸微眯,这人的名头,他好像听过。

书德学院的刘夫子……

刘夫子……

嘶!!

不就是书德学院的招牌老师吗!!

陆大寻心中一惊。

他想起来了,当时好友向他介绍各学院夫子时,对这刘夫子极为推崇,是书德学院的第一老师。

刘夫子在短短几年,教导出1位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