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婚这天,天气出奇的好,民众们早早起床用饭,争相上街看热闹。
对于爱热闹的京城民众来说,还有什么比太子大婚更热闹的?
多年不遇的盛况,自然不能错过。
日出东方,霞光万丈,太子穿冕服披红花,先在奉天殿领了皇帝的训勉,而后带领东宫官员与迎亲队伍,在五百名旗手卫,五百名锦衣卫的护送下,鼓乐齐鸣浩浩荡荡前往陆府迎亲。
因娶亲不能原路返回,去时走东南两个方向前往陆府,归时则走西北两个方向回到东宫,刚好绕城一圈,可以让全城百姓都领略天家的威风与无上尊荣。
迎亲队伍迤逦而行,巳时末到达陆府,赶在正午时分接上太子妃回东宫。
陆嫣然凤冠霞帔上了轿,太子骑高头大马走在前面,锦衣卫指挥使和旗手卫指挥使一左一右陪护在太子两侧,后面跟着东宫的官员内侍,杜若宁和陆嫣然的婢女嬷嬷一起跟在轿子两旁。
道路两旁被官兵拉起长长的红绸子,看热闹的民众只能站在红绸以外,敢越过红绸者,当场就会被拖走。
几个内侍抱着钱篓子,每走一段路,就会向两旁撒出大把大把的铜板,民众们便会闹哄哄地争抢喜钱。
陆嫣然坐在轿中,听着铜钱哗啦啦落地的声响,伸手从衣领里扯出一枚拴着红绳的铜钱。
那天从国公府回家后,她就将这枚铜钱洗干净用红绳穿起挂在脖子上当项链戴,今早起来梳妆时,因为要戴上好几串珠链,嫂子让她把铜钱取下来,她不肯,为此还发了好大的脾气。
最后嫂子拗不过她,只能依着她,让她藏在衣领里留神不要露出来,免得被人看到了笑话尚书府穷酸。
陆嫣然叹口气,说不清自己心里是个什么滋味。
忽然,她隐约听到外面有人在议论:“天呐,沈指挥使今日真是出奇的俊朗,瞧那通身的气派,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新郎官呢!”
“嘘,小声点,这话可不能随便说……”
陆嫣然心头一跳,下意识去掀右侧的轿帘,口中轻唤了一声:“若宁。”
杜若宁就走到这一侧的轿帘处,听到陆嫣然叫她,忙凑过去问:“怎么了?”
“沈决也来了吗?”陆嫣然小声问。
“来了。”杜若宁道,“锦衣卫领了护送迎亲队伍的差使,他作为指挥使,自然要来的。”
“哦。”陆嫣然应了一声,将头又向外面探出几分,想看一看沈决在哪里。
恰好这时,沈决也回头向这边张望了一下,不知道想看什么。
只是两人谁也没看见谁,杜若宁已经眼明手快地把陆嫣然推了回去。
“好好坐着吧你,民众们都看着呢!”
陆嫣然被推回去,轿帘随之落下,阻拦了她的视线。
沈决也很快把头转了回去。
队伍依旧缓慢前进,民众依旧吵吵嚷嚷,所有人都对这场盛世婚礼赞叹不已,没有人在意这其中会不会有人不快乐。
就算有,也不会是新娘子。
新娘子是现在的太子妃,未来的皇后,一个女人的人生所能到达的最巅峰,她不快乐谁快乐?
一个身材削瘦的男人挤在人群中,裹着厚厚的黑斗篷,宽大的兜帽罩在头上,遮挡了半张脸,一双深邃眼眸隐在帽子下,目不转睛地盯着正在向这边走来的迎亲队伍。
但他看的不是春风得意的新郎官,也不是威风凛凛的护卫队,他的目光精准地捕捉到跟随在花轿旁边的俏丽身影,便再也没有挪开。
随着队伍的靠近,前面的民众激动不已,伸长脖子挤挤拥拥等着抱钱篓子的内侍撒钱。
男人单薄的身子被挤来挤去,以手掩唇发出几声轻咳,正是想借着太子大婚趁乱离京的当朝首辅宋悯。
一阵风吹来,掀起他的兜帽,他脸上已经易过容,完全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但他还是迅速地将帽子重新拉回来戴好。
“走吧大人!”旁边同样包裹严实的长山低声劝道,“趁着此时人多杂乱,咱们好脱身,再不走就真的来不及了。”
“再等一等。”宋悯的视线仿佛粘在杜若宁身上,随着她行走的动作移动。
四周喧哗吵嚷,人头攒动,他的眼里却只有这一个人。
最后一次,临走前,他只想最后再看她一眼,从此一别,或许兵戎相见,不死不休,或许天人永隔,再也不见,不管怎样,他只想再看她最后一眼。
终于,迎亲的队伍到了跟前。
他将兜帽又往下拉了拉,看着那个女孩子目不斜视地经过他面前。
他们离得很近,近到他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眼角的泪痣。
他不禁又激动起来,忍不住想咳嗽。
但他不敢咳,怕她听到。
他想,如果她看到他,无论他易容成什么样子,她都可以一眼认出他。
好在这时内侍们又开始撒钱,哗啦啦的铜钱落地声引得民众们一阵欢呼尖叫,人们疯了似的弯腰去地上抢钱。
只有他一个人还站着,静静地站着,那颗泪痣在他眼里无限放大,他的眼前只剩下一片艳艳的红。
“姐姐!”身边有个男孩子突然激动地喊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