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朵里似乎传来“轰——”的一声,楚延有些呆滞的看着眼前的孟笙。
孟笙似乎并没有他想的那么糟糕,她漂亮,举止优雅,一举一动都尽显魅力,而且她琵琶弹的竟然比孟锦玉弹的还要好。
他耳边还回荡着刚才听到的那些话。
“果然真正的大小姐就是不一样,哪怕丢了这么多年,从小在山里长大是个傻子,这一回到孟家认回身份后就立马不一样了,长得比孟锦玉好,气质也更胜一筹,她俩站在一起就算是路人也分的清谁才是孟家真正的小姐,我要是楚二少的话一定就选孟笙了,其实本来该和他订婚的就是这孟笙,可惜孟笙丢了太多年,和楚二少从小认识的是孟锦玉。”
“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是孟锦玉运气好,还是替楚二少可惜了。”
“今天看过孟笙后,才知道传言太假,以后可不能道听途说了,只有自己见过的才能下结论。”
“孟笙小姐确实漂亮,在场的单身男人都盯着她。”
......
楚延很不想去听这样的声音,可他越是掩盖这声音就越是响亮,在他脑海里不断盘旋,他都快分不清这声音是真实存在的还是他假想出来的。
孟笙说这话的时候连个正眼都没甩给楚延一个。
她刚到会场的时候可是听清了这些人说她配不上楚延的话,老实说,楚家二少是个什么人她从来就没有放在眼里过。
没必要为无关紧要的人动情绪,心情是很重要的。
楚延看着孟笙离开的身影,心里猛然升起一股怅然若失的感觉,好似即将要失去什么,孟锦玉此时此刻正拽着他的手,他能感觉得到,但他总有种感觉他本该抓住的人是孟笙才对,他的未婚妻也该是孟笙才对,是刚才那个在台上如钻石一般耀眼的女人,是众人嘴里的千金大小姐,是比孟锦玉更优秀的存在。
她若是花瓶,那其他人连做花的资格都没有,平庸到是地上的小草。
可惜楚延想什么都晚了,因为今天孟楚两家宣布了他和孟锦玉的订婚的消息。
如果早知道孟笙是这个样子,如果早知道......早点知道她......他会......
“阿延。”
孟锦玉出声打断了楚延的胡思乱想。
楚延回过神,为刚才自己的胡思乱想而惊出了一身冷汗,他低头看着几乎在他怀中的孟锦玉。
喉咙里有些干涩“怎么了?”
“阿延,你是不是......”孟锦玉想问楚延是不是后悔和她订婚了,他是不是看上了孟笙?可骄傲不允许她这么问楚延,她真怕楚延回答的是她想的那样。
“是什么?”
孟锦玉摇头,她伸出自己的手:“我的手有些疼。”
孟锦玉伸出出自己的手,她的指尖上明显几道伤口。
“我前几天手腕扭伤了,刚才在台上的时候明显感觉到痛,可能又严重了。”
楚延看着孟锦玉纤细雪白的手腕,伸手握住:“我带你回房间用点药。”
楚延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孟笙,他不是个肤浅的人,他承认孟笙是要比他想象中的要好,但他该爱的是孟锦玉,毕竟孟锦玉才是陪在他身边更久的那个,他们从小就认识,单论时间就是孟笙比不了的。
如果此时孟笙要是知道他内心是这么想的,只怕会嗤之以鼻,怎么?难道我认识你时间长就会看上你?就要和你订婚?
楚延带着孟锦玉上楼回到酒店房间,酒店里什么都有,给前台打个电话就送来了药。
孟锦玉刚才说她手受伤,不仅仅是说给楚延听的,想要他心疼她,转移他都注意力,也是为了说给旁边看热闹的人听的。
她还在维持她的体面,倒也真有人信了她这句话。
在孟锦玉上楼很久没下来后,有人忍不住问,“怎么没见到孟二小姐?”
知情者回答说:“刚看她上楼了,说是手受伤了,之前扭伤,现在还用着药应该有些严重吧。”
“这样啊......”那人意味深长,“难怪她今天弹出来的琵琶没比上孟笙,原来是手受伤了。”
说这话的是个女人,明显和孟锦玉是统一战线,看不上孟笙的。
孟笙除去技巧外,最精彩的是编曲,从曲子上听就甩出了孟锦玉一大截,懂曲的人若是仔细听这两首曲,明显能听出来是同一类型,曲风相似,但孟锦玉技巧不过关不能把她那首曲子给发挥到极致,而孟笙却能完美的把控。
孟笙拍了拍裙摆回到了孟老爷子身边。
孟老爷子浑浊的双眼中对孟笙满是赞赏,眸孔都亮了一些。
“怎么都不和我说你会弹琵琶?你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真的太会给爷爷惊喜了。”
孟笙笑了笑:“不是什么值得说的事。”琵琶是她很早以前就会弹的了,除了弹琵琶外她会的还有很多,这五年里除了治病外她不断丰富自己,让那双断掉的翅膀重新长上,待到羽翼丰满之日,就是她复仇之时,一切都刚刚好。
“怎么不值得了啊,我虽然看不太清楚但耳朵还是听得见的,你这技术比锦玉要好,要是以后谁还敢说你是傻子,老爷我拿拐杖打过去,你明明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