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吗?孟家真正的小姐找到了,据说一直在山里长大的,也不知道会被养成什么样。”
“一丢丢了二十多年,也不知道会被养成什么样,我还听说之前是个傻子,也就近几年才恢复正常,不过……这能聪明到哪儿去?孟家可是世家,这就算是亲生的,要是太磕碜了多半也就扔在家里散养。”
“据说那些村里面的女孩子都结婚特别的早,她一个现在28的人指不定啊早就脏了,嫁人了……也不知道这孟家接回来做什么,能比得过孟锦玉吗?”
“说起孟锦玉,这真千金回来了,假千金还要吗?”
“自然是要的啊,孟家又不是养不起,而且这二十多年不知道花在孟锦玉身上有多少钱,况且孟锦玉已经订婚了,还是楚家那位,据说是娃娃亲。”
“这娃娃亲那不应该定的是这位真千金吗?”
“现在什么社会了?娃娃亲也就是楚孟两家联姻,而且据说这楚二少和孟锦玉感情很好,就算把真的孟家小姐找回来了又怎样,哪个男人受得了另一半是山里村妇还是个傻子的?”
“其实,我感觉这孟家小姐也挺可惜的,要是当初没被人抱走,那她也不至于被人抢了位置。”
“说来说去还不知道这真千金叫什么名字?”
“好像……是叫,孟笙,对就是叫孟笙。”
……
“孟小姐,醒醒……”
“阿笙。”
“孟笙。”
……
周围好多声音,她像是置身在一团雾气当中,四面八方的声音包裹着她,她想要努力瞪大双眼去看清,可眼前始终模糊昏暗她身体向来畏惧冷,如今三月天,春光明媚,本该暖风习习,可她却感觉吹在她身上的风向刀刮着一样难受。
放在膝盖上的手哆嗦了一下,身体似凌空而起,从高高的楼梯摔了下去,从头到脚的打了个寒颤,身体一哆嗦猛地睁开眼睛。
她并没有发出声音,只是略微张开嘴喘气,脸色带着不自然的惨白。
“小姐,您是不是又做噩梦了?”
孟笙靠着窗,睁开眼睛就看着车外的路景,五年了……也不知道这江城跟海城比,哪个变化更大。
做完脑癌手术,孟笙最大的后遗症就是嗜睡,频繁做噩梦,每次醒来脑子都会疼。
孟笙半阖着眸子“嗯”了一声,揉着自己的太阳穴,外面天气挺好,知道孟笙怕冷司机贴心的开了暖气窗户没关。
车子开过一段天桥,短暂的阴影过后,阳光从外折射进来照在孟笙脸上,皮肤白到有些透明,带着脆弱,头发散着如海藻一般散在脑后遮住耳朵。
似乎是挡住了视线,孟笙撩过左脸的发丝别在左耳后,从耳垂一直延到脖子,那里有一处刺青,颜色暗红,如同艳至腐烂的玫瑰。
孟笙这张脸生的就极美,可由于太过苍白显得十分病态,而耳下脖子那处玫瑰刺青恰到好处的添了几分艳色,让她多了些生气。
无论是谁看到这样的孟笙,都会呆上两秒,惊艳于她的美色下。
真的,从未见过有谁,能把清纯和魅惑给发挥到极致的,具有冲突的两种美,却能在她身上同时出现。
“林嫂,是不是快到了?”孟笙问道。
这车开往的方向是孟家办宴的酒店方向,据说现场来了不少人,就是为了公布她回来的消息。
无论看多少遍,对着这张脸总是忍不住失神,坐在她身旁的林嫂回过神来:“还有五分钟就到了,所以才把你叫醒。”
林嫂是从一个月前才被安排留在孟笙身边照顾她的,说是照看,但其实是为了盯着她。
照顾孟笙这一个月来,林嫂发现孟笙的脾气很好,性格虽然冷淡了一点,但问什么说什么,能自己做的事绝对不会找人帮忙。
林嫂在她身边也习惯了,看她惊醒过来额头上有一层薄汗,拿出纸巾为她小心的擦拭。
孟笙回到江城孟家的时间也仅仅两个月,在那之前她一直在医院里接受治疗,除了治病外,还有身上的旧伤祛除,适应自己的新身份。
如今的孟笙像是彻底换了个人,虽然脸没有变,但让人看着就是无法联想到这是曾经被霍沉舟豢养的傻子,那个本该死在疯人院里的人。
林嫂话比较多,在给孟笙擦冷汗的时候嘴里碎碎念念:“这是做什么噩梦了?怎么出一头的汗。”
孟笙大脑还有些晕,说是噩梦倒不如说是现实,梦到五年前疯人院那一晚。
被三个疯子当老鼠一样踩踏手指,拳打脚踢,被滚水烫……过去了这么久,伤口早就好了,可每当梦见过去的时候,那些抚平的伤口好似被撕裂,开始灼痛起来。
孟笙指尖颤抖的摸着自己的左耳下的刺青。
车里太闷,闭上眼的时候就好似在那一晚,仿佛永远都熬不过天明,疼痛一直都在。
想起过去种种,经历的磨难,明明只有23岁却好似过了人的一生,她会时不时的想起奶奶,想起海城那个孟家,想起奶奶,想起霍沉舟,想起孟娇,每次想起孟娇对她说的那些话,她的心里的恨意怎么都克制不住。
“到了。”司机把车靠过去停下,随后出门绕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