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贪财不要脸(1 / 3)

庄月灵说不止狼蛛,所有的妖兽都很值钱,而且死了之后比活着的时候更加值钱。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情况呢?其实很正常,比如一只大公鸡和一份儿大公鸡做成的大盘鸡谁贵?肯定是大盘鸡贵对吧~

活着的大公鸡之所以有价值,也是因为它死后可以做成大盘鸡,如果没有这个用途,活鸡的价值还会更低。

别的动物也一样,都是死了的比活着的值钱。

除了宠物!!!!宠物和主人之间的感情是无法用金钱价值来衡量的!!!!

求生欲拉满~~~

庄月灵说狼蛛珍稀,所指的意思就是它死后的价值。

她说活着的狼蛛固然有诸多用处,比如最擅长的绑架等等。可是在它死后,它的尸骸立刻就会体现出更大的价值。

比如经过加工之后,它的蛛丝具有顶级的解毒功能。它的皮毛坚韧又柔软,是制作贴身防具的上上之选,这些用途使得狼蛛价值连城。

对于庄月灵说的这些我深信不疑,蜘蛛属于毒物,毒物的身上必有强大的药性,这是尽人皆知的常识。至于皮毛方面的作用也是常识,越冷的地方的生物皮毛越值钱,东北的貂皮狐狸皮,都是顶级的材料,无论是保暖御寒还是质地美观,都是其他人造材料难以比拟的。防护性更不用说,为啥东北社会大哥都喜欢穿貂儿?不光是为了嘚瑟,那玩应贴身又防身,在面对匕首砍刀时可以抵消大部分伤害。

普通的动物皮毛尚且如此,以秘法豢养于的妖兽级狼蛛在这方面表现更佳。昨天晚上我可是亲身领教过的,锋利的裁纸刀从它身上割过去都给磨平了,这说明其坚韧程度非常夸张。同时刀刃又没崩断,可见除了坚韧之外柔韧性也特别好。

我搓着下巴道:“你说了这么多,到底是有多值钱呢?你能说个数儿出来不?”

庄月灵道:“这种东西属于不向圈儿外流传的宝物,在我们圈儿里,曾有人出一万块收购了一件妖兽狼蛛皮毛所制的短袍。”

我惊讶的张大了嘴:“多少?一千万?!”

“我没说一千万,我说一万。”

“一万就叫值钱啊?一万就叫价值连城啊?”

“一件短袍一万,咱们这是整只的,当然更值钱。”

“我就说嘛,那整只的值多少钱呢?”

“嗯...两万。”

“就两万?!”

“对呀,这一整只也就能做两件短袍。”

我无语了。

庄月灵看出了我的疑惑,解释说:“别用主流文明的金钱价值来衡量非主流文明的物品价值。非主流的事物在主流文明下管控极严,有些甚至禁止流通,所以买回去的用处也不大,能卖到上万的,都已经算天价了。”

存在着内功妖兽的非主流文明圈子,确实不是我这种圈外人所能理解的。

我自我安慰着:“两万对我们来说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了,最起码我这辈子还没一次性赚过两万块钱。”

“这么理解就对了。”

“接下来怎么处理?留着做成短袍再卖出去?”

“不可以,这个东西我们不能长时间留在手中。”

“为什么啊?”

“你怎么一会聪明一会笨的,这东西是值钱是没错,可它不是你的东西呀。”

“瞎说,现在它就在我家的院子里,那就是我的东西。”

“你觉得炼妖宗察觉到狼蛛被杀,能不来寻找狼蛛的尸骸吗?一旦被他们找到,追回尸骸事小,追究起杀害狼蛛的责任,你怎么承担?”

我不服不忿道:“他们家的妖兽图谋不轨,还袭击了我,我反杀是正当防卫,干嘛要承担责任?”

庄月灵摇头:“你太天真了,炼妖宗就算没达到非主流文明的程度也是站在圈儿里的,圈儿里的人不会跟圈儿外的人讲道理,你们在我们的眼里实在是太弱小了。”

我意识到她话里有话:“你的意思是说他们会对我动粗?”

“如果有必要的话那些偏激的人肯定不会手下留情,炼妖宗和圈儿内的其他流派组织不同,他们做事不必亲自动手,而是派出各种妖兽,这样就可以回避很多圈儿内的禁制。包括北台自由搏击协会,他们也只能管人,对于妖兽,则没有任何管控措施。”

原来北台自由搏击协会不仅是一个知晓他们这些所谓的“圈儿里”“非主流文明”存在的组织机构,并且对他们具有管理权限,难怪华魂武馆和无极健身非要加入进去,想必是一种追求进入某种体制的举动。

想到还会有和狼蛛一样的妖兽来找我麻烦,我立刻就怂了,可我还是舍不得这么值钱的宝贝:“那咱们再想想别的办法呗,埋起来怎么样?只要找不到尸体他们就没有证据。”

庄月灵道:“我还是建议你不要留着这个东西,以你的实力守护不住这么大的财富,只会引来祸端。”

“那该怎么办?烧了还是扔了。”

庄月灵一副财迷的样子:“那多浪费,你不想要的话送给我就行了,以华魂武馆的实力一定可以留住这具狼蛛尸骸。练妖宗的人也不敢登我家的门儿,绝对万无一失。”

我呵呵一笑:“价值两万多块的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