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祉脸『色』平和,眸中却多了几分『迷』蒙。
萧云谏望向他边酒杯,竟是被那人劝着下了肚许多。
他还未叹气,便又听凌祉喃喃自语:“阿谏,我错了……阿谏,回吧……”
他的脚步一顿,就这般环着臂静悄悄地瞧着凌祉。
凌祉角驼红,目『色』『迷』离中却又存着几分清明,目转睛地望向萧云谏的方向。
而一旁那穿金戴银人,却是嘴里念念有词,紧紧扒住凌祉放:“凌大人、凌大哥……我王虎,以后愿意为了而肝脑涂地、死而后已!”
罢,还要往自己的酒杯里倒酒。
萧云谏蹙着眉头嫌弃那浑身酒味的王虎,作势便往旁边退了一步。
他唤掌柜的,问道:“可知这王虎住于何处?”
掌柜点头,他便又道:“差个人送他回去吧。”
他瞅了王虎一,过思索片刻,干脆利落地又当着众人的面,将他身上挂着的金银玉石撸了几块下,道:
“,现下再送回去的好。”
“若他明日相问,就是他自己喝醉了酒,非要将这些物件儿送他大哥凌祉,顺便叫他北司一趟。”
“哦对了,今日凌大人的酒钱,算在王虎头上,必找我要了。”
掌柜被他这雅致清隽,又粗俗如土匪般的动作所惊。
半晌下颌却合上。
萧云谏掸掸,见人连拖带拽地将王虎塞上了车,目光终于落回了凌祉脸上——
凌祉仍是那副情深彻骨的姿态,目光有些慢吞吞地随着萧云谏的举动而转动。
萧云谏背过身去,下意识地『摸』向自己额角的伤疤。
如一道横于他心坎的阻塞,告知他前路奇险,怎能前?
既是前路受阻,那边『迷』途知返。
岂最好?
他回过了头,道:“掌柜的,这北司凌大人的住址可知晓?”
掌柜摇摇头:“我听闻,凌大人只爱北司,娶妻纳妾,日日在北司处置公务。”
萧云谏应了一声:“那便再寻辆马车,将凌大人送回去吧。”
“那您呢?”掌柜脚麻利将凌祉送上了车。
萧云谏却在听闻此句时,被凌祉紧紧握住了腕。
凌祉的掌阔很大,就算自己腕纤度合宜,到底是个成年男子,竟能被他整整齐齐地圈住。
萧云谏垂下头去看着那肌肤相接的位置,如针刺般的热意涌入心中。
他本想趁着夜深,用王虎的钱换上一套百姓衣物,再去探查些许旁的消息。
可如今,却被一个醉鬼所擒。
凌祉再言语,那一双脉脉含情中。
独独只余下了满天繁星与自己。
是最璀璨的那一颗。
萧云谏别过头去。
他知晓自己应当对着凌祉并无那么多恨意。
总归,这一场局皆是他自己写自己的。
又怪得了凌祉何事呢?
可到头,被人视作弃子的滋味儿,依旧好受。
若非如此,他又怎会留下那一抹伤疤痕迹时时刻刻警醒自己。
他缓缓将凌祉的褪了下去。
总比凌祉这个醉鬼要多上几分力气的。
凌祉『迷』蒙的一双眸多了几分清明意。
他终是松了,卷在风中化作一声长长的叹息。
萧云谏对着车夫道:“送凌大人回北司。”
车夫规矩地低下头,按照吩咐做事。
等送了凌祉到了北司大门,他伸去扶凌祉下车。
可凌祉却道:“多谢,必了。”
哪有半点酒意横生的模样。
车夫拿钱办差,好多。
只回头瞧了几,见凌祉竟是将窄袖玄金飞鱼服,穿出了些许仙风道骨的模样。
好惊叹。
萧云谏拐出了那名唤祥云楼的酒家,径直到了一旁的成衣店去。
他将佩刀往柜台一放,道:“帮我寻一件粗布麻衣。”
店家被他唬了一跳,哆哆嗦嗦地拿了衣衫出。
萧云谏将衣物一换,把官服往包袱里面一裹,便将从王虎上撸下的扳指了店家。
店家掂着这贵重的玉扳指,睛都直了。
千恩万谢的话语搁在嘴边,可萧云谏却一句都想听。
他拨『乱』了些许束得齐齐整整的发丝,随扑了一点泥土在额角颊边。
就着路过的小溪照了一番,像极了赶路而人。
他深吸了几口,作出气喘吁吁、风尘仆仆的模样,对着往路人问道:“大哥,此为何处?”
路人大哥立马搀扶他坐在一旁石头上:“这是姜国的都城,从何处?”
萧云谏瞥了一南方,随口诌道:“我从南边,那里战『乱』,我是逃难的!”
路人大哥便又道:“那别怕,如今在女皇陛下的统治下,姜国已是许久没了战『乱』。”
萧云谏『揉』了『揉』肚子,似是做了饥肠辘辘的模样。
路人大哥赶忙从怀里拿出一块饼饵递他:“快吃吧。过女皇陛下是命途多舛,先是为了弟弟能继任大典,被迫嫁与了皇商白丁。好容易有了感情有了孩子,弟弟被毒害,又要和离继位,还被人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