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分店店长吴有志(2 / 2)

且我这里有一份你的资料,想知道写了什么吗?”

吴有志手中拿着一份文件,然后说道:“今年年初的时候,你被城主府勒令禁止从事商业方面的事情,下了封杀令并且逮捕,可是在最近,你向城主府上交了2200万的联邦币,被保释了出来对吧。”

“可是,你这程序可有漏洞。”

吴有志手上拿着的是城主府案件公示记录。

“根据黎阳城法律第三十五条规定,威胁他人勒索钱财,是可以花钱保释,可是你的问题似乎不止这一个吧。”

“联邦宪法危害公共安全篇,第六十一条写的很清楚,勒索钱财并造成受害者重伤或残疾者,不得保释。”

“正好,我查到了一份去年的判定公开结果,你曾经被指控恶意殴打他人,只是最后也是花钱摆平了,其中还有一些,是靠着威胁摆平的。”

“现在我手上,有一份联名举报和相关证据,你想要看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