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云帝国,晨曦城内。
位于西坊市中心的戏台上,一个少年嬉皮笑脸,在台下众人的起哄下,缓步走上台阶。只见那少年十五六岁的年纪,面如冠玉,目若朗星,高耸的鼻梁左右,两道细长的剑眉如锋入鬓,使得那精致的外表下更添了几分英姿飒爽的少年意气。
戏台上,奏乐拨弦的琴师已经停下了手中的旋律,戏子们更是惊慌失措,目光呆滞地看着突然冲上戏台的年轻人。戏班老板陈敬德,正在不远处的茶摊上喝茶,见到有人捣乱,立刻领着伙计,拎起棍棒朝戏台这边赶来。当陈敬德赶到看台之下,台上台下已经乱作一团,正要差遣手下,上台轰走这个扰乱戏台的年轻人,却听见台下仍旧有人不知天高地厚的呐喊着起哄,他顺着声音朝人群中找去,只见几个年纪不大少年,此刻正手舞足蹈的,一声盖过一声喊道:“瑞哥,来一个!瑞哥,来一个!”
“台上捣乱的,台下起哄的,都给我狠狠地打!打到他们家大人来!我倒要看看,是谁家的混账孩子,敢搅和我陈家班的戏!”戏班老板怒不可遏。
伙计们闻言,立刻分作两队,一队冲进人群驱赶起哄的几个孩子,另一队直奔戏台之上,看那架势,几个少年恐怕免不了一顿胖揍。
人群中顿时一阵骚动,凶神恶煞的伙计野蛮地拨开周围看热闹的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几个起哄的少年面前,只见为首一名少年,个子不高,肥头大耳,一双老鼠眼睛挤在红中带紫的圆脸之上,滑稽可爱,此刻,他正摇晃着圆咕隆咚脑袋拼命叫喊,丝毫没有在意已经来到近前的打手。
毕竟只是几个孩子,伙计们倒也没动家伙,只是抬起了脚,踢向胖小子的屁股,骂道:“小胖子,叫你瞎起哄!”
正当脚掌即将接触胖小子的屁股的时候,伙计只觉得踝骨一阵剧痛,紧接着,“咔嚓”一声脆响,伙计应声倒地,捂着已经扭曲变形的脚踝在地上来回翻滚。
“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对城主大人家小少爷动手?”人群中闪出一人,抱着肩膀冷冷地看着地上打滚的伙计。
台上的少年刚刚站定在戏台之上,拱手对众人说道:“呼声所致,众望所归,今天借这个机会,我给大家唱一段,唱得不好,还请给位父老乡亲海涵,若是那句歌词唱进诸位心里,还请在场的老少爷们,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晨曦城民间歌手,方瑞辰,感谢在场的每一位朋友驻足捧场!”
“先别动手,回来!”戏班老板听见少年报出名号,突然大喊。
可是为时已晚,那几个冲向看台的伙计,仅仅一瞬间,已经被尽数踢翻在地,他们捂着肚子不住地抽搐,看起来极为痛苦。戏班老板直觉身体不受控制,剧烈地颤抖着,明明春风和煦,可额头上的汗却一茬接着一茬地冒着,最终他眼前一黑晕倒在地,身边的伙计发现,陈敬德双腿只见已经湿了一片。
“一首孤云国主旋律歌曲《精忠报国》送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少年对台下深鞠一躬,转头看向瑟瑟发抖的弦师:“会弹吧,上个月我让晨曦城舞乐坊,已经把谱子送到每一个戏班了。”
“会弹,会弹!”弦师们拼命地点头。
少年志得意满:“G调的,不是,我数数啊,宫商角徽羽,多来米索拉,找着调了,就弹徽大调的。”
掌声雷动,尤其是刚才起哄的少男少女最为热烈,那些已经被制服得打手,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们的兴致,他们聚精会神地看着台上的少年,除了他以外,好像对周围的一切都漠不关心。
“狼烟起,江山北望,龙旗卷,马长嘶,剑气如霜……谢谢,恨欲狂,长刀所向,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何惜百死报家国,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举起你们的双手!马蹄南去,人北望……”
几首歌唱罢,少年心满意足地在众人欢呼下走下戏台,对台下最捧他场的小胖子说道:“状态对了,但是排场还是不够,下次用黑色的大旗,绣上我的名字,名字不要全绣,绣一个瑞,或者辰,在我唱歌的时候,高高的举起,那才有粉丝的样子。”
小胖子叫下人认真记下,恭恭敬敬地说:“知道了瑞哥,回家我就叫他们准备。”
少年摸了摸小胖子的头,说:“去吧,我要回府了,不然一会儿我爹又派那些大头兵,满城的抓我了。”
看着小胖子在少男少女的簇拥之下,离开喧闹的街市,少年这才在四周无数道惊诧的目光中,踏上了早已在街边等候多时的马车上。
“他们走了……”刚刚苏醒的班主陈敬德心有余悸地问一旁伺候的伙计。
“走了,不过,听他们说,这台下的公子,乃是晨曦城城主王天朗的次子王明阳,台上唱戏的方瑞辰,更是熊渠军首领方仁甫的独子。”伙计们愁眉苦脸地说。
陈敬德接连叹了几口气,对台前幕后的几十个戏班学徒说道:“走吧,恐怕这晨曦城,我们再也唱不下去了……”
华丽的马车缓缓行在闹市当中,来往行人纷纷侧目,人们窃窃私语,对着马车指指点点。驾车的老者年过花甲,清瘦脸上虽然沟壑遍布,满是皱纹,可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足以说明老者的精神矍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