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阴差阳错除锈神器(1 / 2)

这两个字,陆轩不仅认不出来,而且端详了半天,连是哪种字体都不得而知。

“小伙子,没事吧?”此时,货车司机问道,准备离去。

“没事,没事,歪打正着,把剑上的锈迹给去除了。对了,您车上有编织袋什么的么,我的盒子被坏了,我包一包带走。”陆轩抬头看了看司机,立即说道。

“这是个古董吧?值钱吗?”司机从车上找出两个编织袋,又拿出一小捆细绳,递给了陆轩。陆轩从古玩街上出来,这把剑又是古剑样式,司机自然而然有此一问。

“什么古董啊,就是个工艺品,我家老爷子好这口儿,买着玩的。”陆轩迅速用编织袋和细绳将青铜剑捆扎好,然后掏出一张50元的票子递给了司机,“大哥,真是麻烦你了!”

“你这不是骂人么?”司机摆摆手,立即倒退了两步,扭头就要上车。

陆轩快步跟上,“买两包烟抽!”便把钱塞到了司机的裤兜里。

“你这小伙子!”司机嗔怪了一声,却没有再把钱掏出来,“这样吧,你去哪里?我再送你一程!”

陆轩想了想,没有推辞,“好,去泰州大学吧。”

陆轩隐隐有一种预感,想辨识这样古奥的文字,恐怕放眼整个苏省,李赞初教授是最具权威的专家了。

货车司机发动车子,离开了洗衣店。许是刚得了五十块钱,他心情不错,伸手按了下车上的cd按钮。

“又是一个春天,一树梨花盛开,砚池倒影你初见的白,你的清香随风~`阳光洒在老树的枝头······”车内传出了《一树梨花》的唱腔,货车司机竟然跟着哼唱起来,他这么一个五大三粗满脸胡茬的汉子居然学着吴侬软语哼唱,让陆轩直接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越剧?越······”不自在的同时,陆轩却蓦然想起,在上春秋历史课的时候,越王勾践是个不可不提的人物,而“越王勾践自作用剑”更是声名赫赫,陆轩自然见过这把剑的图片资料,剑身上这八个字的铭文也是错金而成。

那上面的字体好像和我这把青铜剑上的字体相同!

难道这两个字是鸟虫篆?!

鸟虫篆,又称鸟虫书,笔画如虫,画首饰以鸟状,由此得名。鸟虫篆是春秋中后期至战国时代盛行于吴、越、楚等南方诸国的一种特殊文字。这种书体常以错金形式出现,高贵而华丽,富有装饰效果。

当年,越王勾践剑出土,为了辨识这八个字的错金鸟虫篆,就连郭沫若这样的专家也和其他专家产生过争议,可见当时鸟虫篆极难辨识。不过,经过数十年的研究,当下对鸟虫篆辨识度已经有极大提高,想必,对于李赞初这样的专家来说,认出这两个字,应该不会那么困难了。

想到这里,陆轩突然兴奋起来,身体微微有些发抖。如果这两个错金古篆是鸟虫篆,这把剑很有可能是春秋时的王侯用剑,加上浓厚的宝光,那就肯定是一件宝物,错不了!

到了泰州大学门口,陆轩谢过货车司机下车,接着给李赞初打了一个电话,李赞初正在古代史研究所,听说陆轩又入手了东西,直接让他带着到研究所来。

“来来来,今天周末,研究所没人,我是因为老婆子不在家,自己没事干,所以来看看。”陆轩来到李赞初在研究所的办公室门前,还没敲门,李赞初就拉开了门,可能是早听到了陆轩的脚步声。

陆轩三下五除二将编织袋拆下,小心将这把青铜重剑放到了李赞初的桌上。

“嗯?”李赞初见到这把硕大的古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他立即抽屉里拿出一副白手套,戴上之后拿起剑仔细端详起来。

看着李赞初的认真劲儿,陆轩一阵汗颜,事出匆忙,他就用编织袋子包着把剑拿过来了,确实是太不讲究了!以后坚决不能再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李赞初的目光,最终落在那两个字的错金铭文上。

“鸟虫篆!真乃神器也!”李赞初终于小心放下古剑,盯着陆轩说道,“陆轩啊,我真是怀疑,你和宝物的缘分是不是天生的,这样的奇珍,居然也到了你的手里!”

“李教授,我确实是无意中在烈士陵园文化市场淘到的,这应该是把春秋时的王侯用剑,只是我不认识这两个错金古篆······”陆轩挠了挠头,认真说道。

不等陆轩说完,李赞初就打断了他:“无意中淘到?这宝剑虽说不是大开门,但是光这两个错金铭文就会让很多人心动了,这样也能让你在文化市场捡漏?这何岂止是把王侯用剑这么简单!”

“李教授,是这样的,刚开始时,这把剑布满绿色的铜锈,错金古篆的部分也被一块青铜片遮挡,结果我不小心把剑掉进氨水桶里的,阴差阳错,居然铜锈尽去,而且青铜片也掉下来了。”陆轩连忙解释道。

“氨水?暴殄天物啊······”李赞初不由立即重新端详这把古剑,突然间眉毛一挑,“不对啊,氨水虽然有去铜锈的作用,但又怎么会清除得如此彻底,难道是······”

看着李赞初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陆轩也没敢出声,静等下文。

“看来,真的有‘涂锈方’!”李赞初沉吟道:“这传说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