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凛少的白月光29(1 / 2)

如果说许茉云的人生是“偏执大佬早死的白月光”,那么,宋凛的则可用“当偏执遇上更偏执”来形容。

俗话说,一山不容两执,两执相争,必有一伤。

王小刁像一块永远不知疲倦的可移动监控设备,随时紧盯着宋凛,从一开始的询问行踪,到后来的查手机,以至于最后发展到他在厕所里多待一会儿就怀疑是在跟其他女人网聊。

宋凛真是烦透了。

关键,你特么谁,咱俩除了那错误的一夜,屁关系都没有好不。

他没承认!

呵。

承认什么,发生了那种关系就是男女朋友了?那路灯下的小姐姐可谓男盆友跟蒲公英的种子一样散落满天下了。

渣男本质显露无疑。

他想把王小刁赶出去,可这自古都是请神容易送神难。

小王好不容易才名正言顺住进来,她还打算找个机会灌醉心上人,再次跟他来个甜蜜的夜晚,最好能一举中标,让外头那些妖艳戋火彻底死心。

男人嘛,不都这样。

嘴上说着不要,却抵不过身体的诚实,只要多来几次,他一定不会对自己再那么反感抗拒了。

这叫日久生情。

比一见钟情那没有感情基础的喜欢靠谱多了。

她想得挺好,对未来也有打算,就是管太严了,像一个塑料袋把宋凛团团包裹着,让他完全没有办法呼吸。

也不知道是怎么爆发的。

那晚,他心情很烦闷,在外面喝了点酒,头脑浑身摇摇晃晃走在路上,不知怎么就被人撞了一下。

那人似乎认出了他。

还跟他有仇怨。

当即嘲讽道,“哟,这不是我们大名鼎鼎的凛少吗?最近在哪儿发财呀?哎呀瞧我这记性,都忘了你那小酒吧现在还挂着大锁呐,啧啧,真是可怜,要是差钱了记得跟兄弟说一声,多的没有,请你吃二两小面一碗稀饭没问题。”

“听说你跟你那小青梅终于走到一起了,凛少你这眼光变得也太……太诡异了吧。要说之前那位许小姐,大家都觉得挺好,长得漂亮身材又好,还是个学霸,弹得一手好钢琴,以后妥妥的钢琴家了。可现在这位,阿哈哈哈其实挺好,挺好的,你俩感情深厚,不是我等俗人始于颜值哈。”

“祝你俩白头到老原地结婚彻底绑死早生贵子。”

说完就笑呵呵的走了。

边走还边跟旁边的朋友吐槽:“这宋凛以前多讲究的一个人呐,现在混到这地步,那王小刁什么样的,一张脸成天画得跟个伽椰子一样,看着就倒霉,个头还矮,顶着俩大鼻孔拽得二五八万似的,当初兄弟几个私底下还在开玩笑说谁能把她收了,人才呀,竟然内部消化了!”

“哎呀你这就是少见多怪了。”朋友白了他一眼,“但凡所有的青梅,都是给竹马准备的,okk?”

“可人家的青梅都酸甜可爱,他的,是已经被腌制好了吗?还是腌制失败的那种。”

“谁知道呢,也许别人就爱这口。”

“乌龟看王八对眼了,缘份呐。话说那个许小姐以后该是怎样的男人才配得上啊,少说也得是个男神。”

“那还用说!我要是宋凛,得把人供起来,可惜呀,捧在手心里的白月光都能让她给跑了,蠢不蠢?”

……

两人压根没在意身后,自顾自的吐着槽,宋凛提着酒瓶,眼睛发红,他表情冰冷,嘴巴绷成一条线,像一头极力控制却即将陷入狂怒中的狮子。

白月光……

他又何尝不知。

可——

都怪王小刁,都怪她,是她毁了一切,毁了他的爱情!

可恶!

要不是被算计了,他现在还跟阿云在一起,也许明年,也许后年,就会结婚,生两个孩子……

这种遗憾后悔怨恨愤怒的感觉在看到院子里匆匆赶过来嘴里不停抱怨着的王小刁时达到了顶点。

是她的错!

都是因为她!

扬起手里的酒瓶就狠狠砸了下去。

不解气!不解气!不解气!

王小刁瞪大眼睛倒在地上,头上不住的淌出红色。

到死她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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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后。

宋凛结束完一天的工作回到家,一个穿着围裙的女人笑容满面迎过来,“回来啦,今天准备了你爱吃的红烧肉,快洗洗手,休息会儿,马上就好了。”

又往屋里喊了声,“明轩,快去给你爸倒杯水!”

几秒后,十六七岁一脸阴郁的男生走出来,把杯子放到宋凛面前,对女人说道,“他不是我爸。”

转身就进屋了。

女人:……

脸上的笑瞬间僵住。

忙看向宋凛,“你别生气,孩子还小,等会儿我说说他。”

宋凛是真渴了,把水一口喝尽,锐利的目光紧盯着女人,女人被他看得头皮发麻,手指都在抖,“看……看我做什么,我锅里还有事,先去厨房了。”

就要走。

“你是不是又给你娘家拿钱了?”虽然是问,但语气特肯定。

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