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有本事,但必须遵守包括公序良俗在内的规矩。
总而言之,这份香江媒体全面监管修订草案没有丝毫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明显烟火气,就是奔着,只出一条针对电视台的新监管规定,所表现出来的不全面,来的,哪家媒体要是感觉自己挨巴掌了,不好意思了,去找真正的始作俑者吧。
一片轰动当中,各家媒体各有自己的反应。
比如,那些成人杂志、报纸所开辟的风月版,有一种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冤枉感觉,我连热闹都没看啊。
再如,一些背景不简单的媒体,若有所思,这个草案好像透着一股类似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的味道啊。
已经就《夏华早报》百分之三十四点九股份达成交易的新闻集团和惠丰银行,也陷入了烦恼,这怎么闹的,如果该草案真的通过,交易有被取消的风险啊!
究竟是哪个瞎眼的家伙,去动高爵士碗里的肉,惹出了如此多的事,这不是添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