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隐离开之后,韩鸣有些失落,从他那里得知了秦宇比自己优秀很多,而且他经常在坊间,听到那些传闻,说云派有一个十年一遇的奇才,年纪轻轻就在域界小有名气。可反之自己呢?连吾域都没有突破,更别说小有名气了。只能混迹在鱼龙混杂的坊间。
韩鸣有三个好朋友,年纪与之相仿,一个是喜欢鼓弄暗器的林墨,林墨和韩鸣虽然都住青高窟,但是林墨和他完全两类人,成熟稳重,且非常儒雅,他一米七八左右的个子,但是人却消瘦,穿着长袍白衫,走路轻盈,感觉整个人都轻飘飘的好像是修为极高的仙人一样。林墨人比较安静,不太喜欢叽叽喳喳,瘦长的鹅蛋脸,细眉单眼皮长眼,平时感觉眼神涣散有些慵懒,但是真发火的时候眼神可以吓死人,高鼻梁和薄嘴唇,皮肤有些泛白,给人感觉好似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这样的家伙能和韩鸣做好朋友,真是非常不搭。
另一个朋友叫擅长制药炼丹的王嵩药,名字里就有一个药字,他个子不高一米七出头,喜欢带个草帽,皮肤总是青紫,据说是自己尝药尝的,粗粗的眉毛下面是一个双眼皮的大眼睛,鼻梁稍矮,嘴唇厚有点发绿,大大的耳朵非常有福,他是一个话痨,平日里嘴总是嘚嘚个没完没了。家里祖上三代都是行医的,别看他年纪轻轻,却已经将家里所有的医术都已经继承了,而且在炼丹制药上有极强的天赋,他做的创伤药远销北境,号称三日完,多厚的伤口,敷上三天基本上就愈合。
最后一个好友是一个擅长破解谜题的张天海,这个人是个孤儿,七岁流浪到了青高窟,后来在中右坊的酒馆里打工,刚刚一米七的他,身材偏瘦,却很结实,尤其是纤细的手指,仿佛是一个艺术家一般,齐耳的黑色短发,皮肤偏黑比韩鸣有过之而无不及,细眉小眼,感觉站在人群里就消失了一般,天海的本领非常大,具有极强的记忆力、推理能力以及开锁的能力。
三人性格迥异,但是却都和这个讲义气的韩鸣非常要好,时不时的几人就经常坐在城内的楼顶,喝酒聊天,这完全继承了他父亲的豪爽爱好。今天又是要喝酒聚会的日子,韩鸣早早地就拿着倒卖物资的钱去城西的齐鲁坊买了一大堆卤肉和花生米,又去城东的茂山坊买了几瓶桂花酱香酒。他大包小包的来到了事先约好的城外金水河旁的石亭,准备大喝特喝的来消遣一下,解解压。
今天天气并不是很好,天阴云低,好像要下雨。
“韩鸣。”这时林墨已经到了,“看来是我来得早了些。”
“老林啊,你今天带了什么好玩的?”韩鸣特别喜欢林墨做的各种各样的奇奇怪怪的暗器和道具,他觉得林墨真是个奇才,假以时日他肯定会成为红土大陆顶级的“兵器王”。
“给你看看这个。”林墨拿出一枚戒指,这枚戒指比较粗,外圈是方形的,内径是圆形的,设计感十足。戒指本身呈现乌黑的颜色,戒指内壁有一个墨绿色的石头。
韩鸣放在手里端详一番,“老林啊,这是什么戒指啊?”
“戒指送给你了。”林墨抿嘴一乐,“这戒指是用北漠的乌铁矿打造的,乌铁本身坚硬无比,我在乌铁里掺了稀有的玉珍金线,让这个戒指传导域力更快,里面的那个块绿色的玉是鼎鼎大名的青龙之泪。”
“啊?青龙之泪,那不是可以净化各种毒的宝贝矿石,你哪来的啊?”韩鸣觉得这是宝贝啊。
“这你就别管了,这戒指当你遇到不是那种顶级剧毒的时候,只要你运力循环周身,体内的毒会随着域力循环到青龙之泪,到时候毒会被吸附在矿石上,能救你命。”林墨拿起了杯子,到了一杯酒,“当青龙之泪由绿色变成了黑色,就不能再解毒了。”
“啊?”韩鸣顿时大喜,这简直就是宝贝,“老林,你给我这么大一宝贝,我得怎么报答你啊?”
“上次你不是帮我找到了天蚕丝了吗,扯平了。”
韩鸣赶紧把戒指戴在手上,“怎么样,看着棒棒的。”
“等我有钱了,买到了红土大陆第一曙光露珠,替换你那个青龙之泪,就那么一小粒,你就可以百毒不侵了。”林墨眼睛里充满了一种向往。
“那东西长啥样啊?”韩鸣窜到了石凳上,蹲着喝了一口酒,然后捏了两粒花生米放入口中,打了一个酒嗝。
“曙光露珠是混沌初从天而降的一颗陨石坠落在熔岩之内,经过千年的燃烧,混合了熔岩内各种矿物,再经过狂雷击打后,再被河水冲击百年之后剩下的那一萃精华,我也是在古书上看见的,据说整个大陆见过这种矿物的人不超过十人,而且极为稀少,书中记载的这种稀有的矿物加持在物件上,佩戴与身上,佩戴之人可以百毒不侵,还能吸收天地净化活化身体。”
韩鸣拍了拍林墨的肩膀,“等我找到这玩意,我一定送给你。”
就在两个人畅谈的时候,王嵩药从城内赶来,他脚步飞快,边跑边喊,呼吸急促,满脸通红,“不好了,出事了。”
韩鸣和林墨赶快跑了过去,“出什么事了?”
“天海受伤了,而且中了奇毒。”王嵩药急的眼泪都出来了,满头大汗。
三个人来到了张天海的住处,这是一个搭在两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