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已经有三四年没有见到自己的儿子了,也已经好几年不养花了。
虽然她并不会什么特殊的做胭脂的方子,但是她的花养的好,做胭脂只是自己养花之余消遣,虽然做的不是很好,但是也足够一小姐用的。
她这样一说,傅元之的心落了下来:“行,那就拜托母亲了。我有时间的话,也会跟村里的猎户学一下打猎,到时候去山上打些野味,帮着卖钱。”
陈氏道:“不用了,你最近要多用点心,考上秀才,打猎挣钱的事情以后再说。”
陈氏并没有拒绝儿子要挣钱养家的这种想法,毕竟她也不想把儿子,养成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书呆子。
除了读书啥也不会,那养出来的人也没什么用。
百无一用是书生,并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能做大官,都不需要养家糊口。
对生活常识要有相应的了解,但是是有轻重缓急,起码等傅元之秀才之后,再考虑这些事情。
傅元之点点头:“母亲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努力的。我有分寸,会在读书之余多学一点东西,劳逸结合才是好的。”
总不能够一天天都待在家里面读书,闲暇的时间,他还是可以去找胡谷,学一点东西。
见他自己有分寸,陈氏也就放心了。
陈氏找到村长,在河边买了一块一亩多地,然后天天跟着村里面的人上山,有时候陆生也会陪她上山去挖、去找一些罕见的花草。
除此之外,陈氏还会花卉市场买一些比较合适的花,比如一些比较珍贵,但是差不多要养死了的话,比如一些珍贵的花,种子等等。
买回来之后正在地里,细心照料,早晚查看。
没过多久,就成功的找到了一盆兰花,去镇里面卖给了一个员外郎。
据说这个员外郎,是要买兰花送给自己的上峰,上丰酷爱南华,好不容易找到了,员外郎欣喜若狂,给了一百两两银子的高价,把左边的人都惊呆了。
陈氏道:“这兰花很难得,我已经在山里面找了半个多月,才看见这么一组,而且以后也不见得能找到了。”
温氏等人表示理解,很高兴他能挣到这么多钱,陈氏也很高兴,有了这笔钱,她就能够起房子,搬出去住。
虽然住在左家很好,左家的人对他们也没有那种高高在上毛病,但总占别人便宜也不好,她总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陈氏骨子里还是一个非常硬气的人。
于是陈氏也在村里面,开始请人起房子,动静也闹得很大。
村里面的人都说,左家真的很有本事,左家的亲戚朋友也很有本事,比如瞿老爷子,比如陈氏,都是刚来就能够起到房子的人,而且看来日子过得都很不错。
不过很多村里人都很高兴,虽然很酸,别人能起得起房子,但是别人起房子,请他们做工也是要出工钱的,这样一来,他们的日子也会好过很多。
两个月的时间,足够城市一家人把房子起好,并且搬进去住。
起完房子之后,陈氏并没有像左江那样暖房,请全村的人一起吃席,而是决定,等傅元之参加完县里里的考试以后,得了结果再进行。
到时候如果傅元之能够考中状元,两件事情就能够一起办了。
傅元之对这个也没有意见,反正他们家跟村里面的人也不是特别熟悉,慢慢的以后会有交情,也不用那么着急就请客。
在左家和陈氏共同关注之下,很快到了考试的时间,傅元之在全村人的关注之下,独自前往县里面参加考试。
傅元之离开的第一天,陈氏就坐立不安。
温氏见她心神不宁,在厅堂里面走来走去,不由劝道:“嫂子不用担心,元之这孩子读书很认真,一定能考好的。”
陈氏有些不好意思,一屁股坐在她对面:“嗨!我就是瞎操心,因为儿子考试,所以才担心走来走去的,晃着你的眼了吧。”
温氏道:“关心则乱,嫂子这样很正常。”
陈氏笑道:“其实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只要他人好好的,我也就放心。”
只不过很久没见儿子,又见儿子如此努力,心里面期盼他好,所以才显得不淡定。
陈氏道:“今天晚上我想吃一道糖醋排骨,小诗做的才是最好吃的,我能不能够在你家留饭?”
陈氏来的时候就拿了四五斤肉过来,显然是早有预谋的。
温氏笑道:“这有什么叫小诗来,跟她说一声就行了。”
说完,温氏站起来,到门口叫左诗进来:“你陈伯母晚上想吃糖醋排骨,你给做一下。”
说完吧,篮子里的肉递给她。
左诗一看红白相间的肉,肥肉白的发亮,瘦肉也是鲜红,一看就是那种特别好的猪肉。
左诗笑的见牙不见眼:“行啊,这肉挺好的,做出来一定好吃。”
说完就拿着肉进了厨房,把肉洗干净,切成一块一块的放在碗里放好。
然后又从系统里面掉出来了吧?椒,花椒,胡椒香粉,还有桂皮,老抽,生姜,葱等调料。
最最关键的是从系统里面找出了番茄酱和冰糖。
做糖醋排骨这两样东西,要准备好,把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