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火眼金睛(2 / 2)

增长,逐渐诞生出更多更强大的修士。

“十年到了,不知道那个种田型穿越选手怎么样了?”

杨寿挑眉,脚下传送阵应声而动,一阵光芒之后,他出现在了东域造化宗的那口古井之下。

接近乌龟壳地心的位置。

此次过来,他是为了放她回去的。

洪荒十年,在地球上的时间微不足道,而且,这个世界灵力充沛,哪怕是在地下,凌雪歌的身体也得到了潜移默化的改造,寿命大幅增加,对她而言,这趟穿越之行,不亏。

“这是什么玩意儿?”

杨寿一出现在当初那个地下空间,就看到了一头远古巨兽扑面而来,同时口吐人言:“总算有虫子吃了,感谢天感谢地感谢老母鸡。”

然后杨寿便看到一个尖锐的血盆大口,朝着自己啄来。

反应过来了的他脸色一黑,这头巨兽……明明就是一头大公鸡。

当初凌雪歌在这里养的几头鸡,因为熬不过岁月,纷纷死亡,唯有这一头,机缘巧合,身体吸收了灵气,更是在每日凌雪歌的唠叨中,学会了开口说话!

“滚!”

杨寿冷喝一声,神识之力轰然爆发,直接把这头不知天高地厚,妄图吃创世神的公鸡击飞了数米远。

“小红,你在干嘛?”

一个更加庞大的身影走了过来,行走间,大地都在微微颤动。

这个身影正是凌雪歌,结果就看到了自己养的公鸡被击飞了数十米远。

“有人揍我,雪歌,快,帮我找找,一只虫子,就说了一个滚字,我就被击飞了。”

大公鸡扑闪着翅膀,满眼怒火,闪烁着精光,扫视着地面。

可它注定是找不到的,因为杨寿不让它看到,它便永远也看不到。

凌雪歌跟着它找了一阵,最终一无所获,不由白了它一眼,“好了,别闹了,你不是说你又琢磨出了什么东西吗?来,教我修炼。”

大公鸡抬头挺胸,一脸傲然的模样,扭过头,意思很明显。

“今天你的饭加倍!”

凌雪歌很了解地说道,大公鸡突然连连点头,屁颠屁颠地扭着屁股来到了凌雪歌面前。

杨寿看着这一幕,有些错愕。

更错愕的是,紧接着,他听到了大公鸡口吐人言,继续说道:“上次教了你怎么吸收空气,让自己身体变强的,现在教你我的火眼金睛!”

然后……

大公鸡就摆出了一个斗鸡眼,死死盯着某个地方,目光凝聚,突然绽放出金光,射出一道光芒。

凌雪歌看着斗鸡眼的姿势,有些难为情,不知道该不该学。

但想到前面学的东西,她觉得,学来打发时间也不错。

学!

反正这里就她一人一鸡,怕什么难为情。

紧接着,她也摆出来斗鸡眼的姿势,那模样,看的杨寿有些愣愣的。

当初他设置了十年限制,其实并没有报什么希望,毕竟一个咸鱼类型的穿越者,很难对洪荒有什么贡献。

没有通过自己的考验,凌雪歌没有得到金手指,杨寿此次前来,就是打算放她回去的。

结果……

出现了一个异数,大公鸡!

杨寿半眯着眼,仔细打量着这头正做着斗鸡眼的大公鸡,它的身躯里,蕴含着极大的能量,灵力充沛,用来作鸡公煲必定是美味十足……

一天后。

凌雪歌学了整整一天,还是什么都没有学会,被大公鸡鄙夷道:“这个火眼金睛能够帮助我找到数十米之外的东西,而且可以用来攻击,我花了一天时间就研究了出来,你竟然一整天都还没学会……”

“唉,我怎么有你这样的主人啊?”

大公鸡在一旁,唉声叹气,十分人性化。

直到听到凌雪歌磨牙的声音,它才讪讪地不再开口,躲在一旁,时不时地指点凌雪歌。

一个月后,凌雪歌才学会了这个火眼金睛。

一双眸子绽放出金光,斗鸡眼被她改造了一下,清除了弊病,否则的话,就算这里没人,她也很难为情。

杨寿看着这一人一鸡,还有所谓的火眼金睛,一阵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