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她(1 / 1)

我回到了宿舍,打开了平板,上面写着:

1.发生命案时,在审判会上若找对凶手,则凶手自己处罚。如果找错凶手,那背锅者也将处罚,但需要再加第一场命案,命案五场打底。命案全部结束即可逃出。

2.每次最多杀两人。

3.起床广播为8点,睡觉广播为9点,在该时间段不可外出,但可以在早6点后,晚10:30前外出。在该时间段只能去二楼。

4.不可以伤害Karen。

5.平板不能弄丢。

6.不能破坏公物。

7.睡觉时间只能自己一人。

8.不可交换宿舍的门牌。

9.对同学之间不能使用暴力,杀人除外。

10.洗手间只能按性别进入。

11.每人必须去洗衣房换上特制的衣服。

12.特制衣服每人三件,发生命案不可以检查任何人的衣服数量。

13.柜子里有个照相机,发现命案可以拍证据。也不能丢。

14.平板可以上闹钟。

15.若一场命案有多人杀人,只需找出一人即可,另外一人或多人也无法逃出。

16.若有帮凶,无论是主谋还是帮凶,杀人者为凶手。

17,每次命案的金额不会一样,但只会增加。

18,对处罚的类型是分尸,砍头,烧死……

19.尸体多人发现才会想起广播。

若触犯2~13条及的处罚,以上就是规则。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敲门声。

我:“谁呀?”

???:“你猜。”

我:(“这声音难道是她?”)

接着我打开了门。

我:“小娟,我没看错吧,真的是你。”

向妙娟:“没想到吧。”

我:“确实没想到,为什么没在会议室看见你?”

向妙娟:“你还好意思说,我在会议室就一直看着你,你却一眼也不瞅人家。”

我:“真是不好意思。”

就在这时,广播响起。

Karen:“请还没到洗衣房领衣服的同学抓紧时间。”

我:“哦,差点忘了这件事了。”

向妙娟:“正好我也没领,咱们一起去吧。”

就这样,我和向妙娟一起去了洗衣房。

我:“呃,就这也叫特制的衣服。”

向妙娟:“是啊,怪不得不让查看别人的衣服,这杀完人血不溅一身。”

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一堆白衣白裤。

我:“那我就先回去换衣服喽。”

向妙娟:“哎,等你换完衣服,咱们去歌厅。”

我:“啊?”

向妙娟:“那就这么定了,一会儿来歌厅集合。”

就在我房间换完衣服出来时。

金任奇:“哈喽。”

我:“哎呦我的妈呀,吓我一跳。”

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张笑嘻嘻的脸。

金任奇:“刚才我怎么听到有女人要约你去歌厅呢?”

我:“要你管呀,老子人缘好。”

金任奇:“我怎么感觉是对你有点儿意思?”

我:“你胡说什么呢?”

金任奇:“哎呀,咱俩这小学关系我还不懂你,你俩一块饼干都要掰成两半吃,我还不知道你。”

我:“懒得理你。”

金任奇:“呦,这么快就走啦,看来是被戳中要害了。”

随后我来到了歌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