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南山渔樵度晚廷,讲个故事给你听(1 / 2)

故事开始在最初的那个梦中,故事结尾在最后的那个梦里。我回到了故乡,长白山下的小山村里。

一切还是熟悉的样子,只是我变了。

东边李二婶家的二小子看到我,笑着问道:“客人你是从哪来啊?”

我摸了摸他的脑袋,“我是你狗蛋哥。”

那小孩子笑了笑,“你胡说,我狗蛋哥长的老好看了,还带着个特别好的大姐姐。你看看你的样子咋是我狗蛋哥哩?”

我自嘲的笑了笑,拍了拍这娃娃的小脑袋,没有说什么,静静地走向了我的家。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我这还没有老大回,便已鬓毛衰了吗?

踏进院子中的那一刻,洗菜的母亲认出了我,父亲也停下了手中的伙计,看着我:“回来了。”

我轻轻点了点头。

母亲赶紧走了过来,整了整我的衣衫和胡子拉碴头发临乱的脸颊,“看看这怎么整的脏兮兮的。”

我憋了所有的话此刻扑到母亲怀里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母亲,父亲,飞燕死了。她是我的妻子啊!师父也没了,我想回家了。”

我嘟嘟囔囔的哭着,母亲抚着我的头,跟着我哭了起来。父亲则在一旁轻声安慰,丝毫没有了曾经那种严厉的感觉:“狗蛋啊!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咱们哪也不去了。以后就在家里好好的。”

那天晚上,我吃了这三个月来吃的最香的一顿饭,睡了最香的一觉。

第二天起床,母亲为我整理整理,我看到了那个曾经的时狗蛋,却也不是曾经了。

镜子里的那个人,他的手上结满了老茧,眼中丝毫无神。如果不去看那还算年轻的脸庞,简直就是一副四五十岁大叔的样子。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我有些哭笑不得。

走出门,看着拿着犁头的父亲,我快步跟上,父亲看到我,抿着嘴笑了笑:“行了,狗蛋,我干就行了,这次在家呆多久啊?”

我看了看父亲老拙的目光,点了点头,“嗯,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在家陪爸妈。”

试着搂住父亲略显佝偻的肩膀,我们爷俩儿一起走向家里的耕地。

母亲看着我和父亲的样子,眼中泛着一丝丝喜悦的泪花,父母就是这样,不求你在外多辉煌为他们多争光,有时候好好在家陪陪他们就是最好的事情。

这一年,我不知道外界将我的道法传到了何种高度,更不知道时狗蛋这个名字成为了道门多大的神话,那生死一战让多少人知晓。

我知道的仅仅是我的好兄弟成为了新一代的道门联盟的掌门,他邀请我去陪他见证这一刻的时候我要忙着收新收的庄稼。

庞胖子自那一战后被众人所知,成为了道门炙手可热的人物,我还真是不知道这死胖子一直暗恋着墨沈北,向墨沈北求婚获得了同意,两人在这一年里结婚了,这一年,林老是他们的见证人。小两口幸福的经营着自己的小古董店。

这一年,飞燕去世一周年了。

每天干完了庄稼的伙计,我便一个人走到结界里,对着飞燕的无碑墓,给飞燕讲着儿时候的故事。

这几年,赵晓晓读博结束了,成为了典型的白富美。却始终未婚,经常来到我的家里帮我的父母做些伙计,我却一直和她一直保持着普通的朋友关系。

赵晓晓不是没有和我说过想和我结婚,但是我的心里始终过不去飞燕的那道坎,飞燕在我心底已经埋下了深深地根。时狗蛋,是一个死板而较真的人啊!他的心里始终只有那个灵动的,叫飞燕的姑娘。

时狗蛋的妻子,他的爱人,叫飞燕。

这一年,这几年,这十年。

十年里,飞燕走了十年了。我在这十年里没有交往任何女朋友。赵晓晓也随着飞燕十周年纪念日那天看到我在飞燕的坟前痛哭,再也没有来过。

她只留下了一封信:如果你跨过了那道坎,希望你来找我,我会一直等你。

这十年,我成为了一个近四十岁的大叔,岁月和整天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磨平了我的棱角以及自己的曾经。

村里不乏喜欢我的姑娘,家里也不是没有给我说过一门或几门亲事,但是我都拒绝了。看着母亲有些失落的眼神,我告诉她:“儿子要修道,道门真人是不能结婚的。”

母亲盯着我的眼睛问我:“那你还是道人不?”

我看着母亲渐渐苍老的面孔,抽了抽鼻子:“是啊,儿子还是嘞!”

母亲没有说什么,只是笑了笑,从那以后没有给我说过一门亲事。

看着表哥成亲,生子。看着村边东头李二婶的二小子由小孩子长成了大小伙子。看着后街的李大叔老去下葬。

看着我自己,从“狗蛋哥”的称呼变成了“狗蛋叔”。

没有妻子,没有儿女。

那十年,我不是没有出去看过。偶尔的一次兴致,我也曾一个人回到那片大战的战场,看看曾经留下的什么痕迹,却发现那片不知埋葬了道门高手的地方早已物是人非。

我也曾去寒冷的天山,裹着一件狐裘,拿着一件给那深深关在山中洞穴的荒,曾经为九州最强的两名男人对视,默默地吃着手里的烤红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