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耕种闲暇之时,参与各方面基础建设!
并且可以在核查完善的情况下承包一定建筑,但责任问题则是终身制。
盐、矿、酒...实行国营,山川,泽林,池沼...均归秦直接掌控,如需采用必须要有官府批文!
设立均司,管理市场,平衡物价,发放一定贷款,其中设立督查院,法家弟子派驻!
一系列的商讨甚至持续了四天时光,一行人商讨兴奋之余,吃住行全部几乎都全在议事厅里解决。
这期间关于商法的令条也在众人的商讨下有了雏形。
《新秦史——开国功勋叶帆记》。
公元170年末,大秦国库阁,一品大商令,起于微末的叶帆,叶商令为秦王谏言,众多秦法官员,一众商讨。
确立了第一部关于帝国的商法,也为今后为辽阔中原混乱物价奠定了基石。
晚年时同发妻启蒙书院,太学令常钰共同著作《商准》,更是成了一众大秦商学院众多学子研讨必修学科。
规范商业乱局,完成资本钳制的同时,也让这头‘猛虎’完全成了大秦开疆拓土之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