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而是不服输的艾弗森。
一次一次,用他的过人,用他的突破,不用命地往禁区冲击,造杀伤,得分或上罚球线。
此刻,艾弗森看起来更像巨星。
当然,巨星是用来输球的。
前三节比赛打完,湖人队已经将分差拉开到17分。
76人队靠着慢节奏,靠着破坏湖人队的进攻,才没有输得更难看。
接下来最后的一节,76人队需要攻出来,需要快节奏时,却发现湖人队如了他们的意,直接和76人队打对轰。
然而,场面却不是76人队愿意看到的。
76人队打快攻,根本就没有组织。
就是艾弗森一个人带球往前冲。
湖人队有比卢普斯,可慢可快,总让篮球传到科比和奥尼尔的手中。
第四节比赛打了5分钟,李牧换下科比,比卢普斯等主力,只留奥尼尔一个主力,换上费舍尔,吉诺比利,霍里和刘易斯。
你管这叫做只上一个主力。
没辙,如果不是奥尼尔和艾弗森正在争得分王,76人队那边艾弗森不下,李牧也不想让奥尼尔继续再战。
嗡——!
伴随着计分牌上,蜂鸣声响起,红光一遍,全场比赛时间结束。
比分是109比86,湖人队23分大胜76人队。
奥尼尔轰下38分13篮板。
科比14分8助攻7篮板。
比卢普斯,莱斯,刘易斯和吉诺比利,都有上双的表现,打出了“团队”篮球的风格。
76人队艾弗森轰下41分5助攻5篮板3抢断,差不多拿了一半的分数,只是队友进攻太拉胯,他也带不动。
嗯,四保一,还要讲进攻?
你这样讲,还有王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