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99年NBA选秀大会!(2 / 2)

未来,布兰顿在nba生涯巅峰,可是“20+10”的常客,被加内特和邓肯压着,依然能够抢到一个最佳二阵,反正,怎么选都不会亏了。

稳健状元布兰德,带上公牛队的鸭舌帽,上到主舞台,和总裁斯特恩相拥交谈握手合照下台

紧接着,选秀大会继续。

斯特恩折开封信,接着读出,“1999年nba选秀大会,第一轮第二顺位,温哥华灰熊队选中的是

来自马里兰大学的后卫,史蒂夫弗朗西斯!”

话说,灰熊队的选择很大胆,很有想法。

弗朗西斯的身体天赋太诱人了,弹跳能力毁天灭地,进攻技术华丽,能将街球技术带进球场,球风劲爆,身体冲起来,突破很有爆炸力,是nba一抹靓丽的风景线。

如果长得再丑点,像下水道出来的样子,就没有以后威斯布鲁克什么事了,因为,弗朗西斯的打法更像神龟。

你说神龟有四个,威少还可以有?

反正闭上眼晴都一样。

灰熊队之所以敢赌弗朗西斯,就是抄隔壁兄弟猛龙队的作业,希望他成为灰熊队的‘卡特’。

用他劲爆的球风,吸引球迷进来球馆看球。

哪怕弗朗西斯选秀前,就拒绝试训灰熊队并扬言:不,我不会为灰熊队他们打球。

选秀还在继续。

斯特恩读起第三封信:“第一轮第三顺位,黄蜂队选择的是”

“来自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控卫,拜伦戴维斯!”

话说,戴维斯身体素质劲爆,是被严重低估的超级巨星。

他的速度和弹跳力,在1号位都是顶级,身体强壮,力量远超同位球员,技术出众,堪称是身兼身体素质,运动能力和技术于一身的球员。

换句话来说,就是“比他快的,没他壮,比他壮的,没他快。”

这让人想起第一时间,想到韦德和詹姆斯。

之所以他被严重低估,就是因为,他个性太鲜明,喜欢和管理层闹矛盾,他明明有顶级的身体,却投篮选择非常差,喜欢呆在外线乱飙三分,而不是突分打法。

这种打法,抽风时轰得对手找不着北,有过黑八德克诺维茨基带领的小牛队,不抽风时,就是球队的卧底。

另外,高中时,他就被联想到基德的表现,同样的球技了得,相貌平平。

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基德嘛,联盟公认的超级巨星,却因为打法和长相,人气并不高。

为此,相貌同样平淡无奇,有点匪气,下巴过长的戴维斯,决定留胡子,加强自己匪徒的气质,成为大胡子一代目。

现在的哈登,不过是抄了戴维斯的作业,用大胡子来,掩盖他的张蠢如憨憨的长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