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她的指纹把手机锁解开之后,回复了信息。”
“陈大林去的时候,你就在现场?”萧琛艿问道。
周华点头:“对,那个人过去的时候,我就躲在客厅的窗帘后面。等他离开差不多五分钟之后,我才离开。”
“在用花瓶砸周丽丽的过程中,你的衣服不可避免的沾染上了血迹。但是因为衣服是灰色的,血迹并不明显。你选择了将衣服扔进垃圾桶里。”
周华点了点头,这个选择,是他迄今为止最后悔的一个选择。
如果当时他选择把衣服烧掉或者是带走,只要衣服不落在警方手里,那他现在绝对不会是这个下场。
只是事已至此,说什么都晚了。
萧琛艿也有些感慨,这个案子的侦破,有大部分是因为一只狗。
要不是因为一只狗,他们联想到凶手可能对狗过敏,然后将目标确定为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