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6章 古穿今(1 / 1)

小碎步踩得跟上坟一样艰涩。

慢慢的挪到床前,就被男人扬手拽进怀里,一声受惊的低呼,双手急忙撑住他的胸膛,支起身子,拉开距离。

男人大掌穿过她微湿的发间,淡淡的茉莉清香钻进鼻尖,裹挟着她身上的独特香味,瞬间勾起了他的欲望。

看着她受惊小鹿般的慌张模样,青涩又干净,于他而言,就像黑暗中洒进的一抹阳光,沙漠里的一块绿洲,习惯了黑暗与糜烂,突然碰到这么干净的东西,就想狠狠的占为己有。

“唐暮……”

“给我脱衣服。”他沉声说。

她怔了一下,有些为难,他加了一句:“如果你希望秦语平安无事的话。”

秦野垂下眼眸,缓缓扬起双手,捏住他胸膛上的扣子。

可不知是扣子太滑了,还是过度紧张,指尖哆嗦了十几秒钟,都没有解开。

“怕什么?”他盯着她的小脸,很喜欢她青涩的模样,更喜欢逗弄她时,看她脸红。

秦野声音轻的像咬蚊子:“我紧张……”

“为什么?”

“不知道。”

“难道我会吃了你么?”

他不会吃人,但他的行为比吃人还要可怕,总会彻夜欺负她,无论她怎么喊

都不会停,哪怕已经昏睡了,他仍旧亢奋。

“秦野。”他滚烫的大掌握着她纤细的小腰,说,“你难道不觉得我们很合适么?”

秦野不想听他胡言乱语,一句话结束话题:

“我不喜欢你。”

唐暮不生气,反问道:“你以前谈过恋爱?跟别的男人睡过?你知道什么是喜欢么?”

这话把秦野问沉默了。

以前在秦相府,那是一个思想封建的时代,未出阁的女子甚至都不能出门逛街,更别提谈恋爱,从小到大,她连男人的手都没有牵过。

自从遇见他,她频频破戒。

牵手、亲密接触、私下往来、未婚……这要是在东陵国,她早就被浸猪笼了。

什么是喜欢?她确实不知道,不过,她喜欢离王殿下,亦或者陆迟那样的人。

“女人是口是心非的动物,她们说不要时,往往是要的意思,说要时,则是不要,你说不喜欢我,就是喜欢我。”他说。

秦野剜了他一眼,“你真不要脸。”

“这是实话。”他挑眉,“男人理性,女人感性,女人的身体在哪,心就在哪。”

“秦野,每次我碰你的时候,你的身体都不抗拒我,虽然你嘴上很厌烦,

可实际上你已经接受了我。”

秦野的身体狠狠一震,回想他们每次……她是挣扎的,可挣扎到最后,失去力气,甚至还不知羞耻的发生了那种声音。

每一次在他怀里睡去,每一次……

不!

“是你强迫我!”

“就算是我逼迫了你,可你不能否认你也很享受,就比如现在。”他邪肆的勾唇一笑,捧住她的小腰,俯首吻住她纤细的颈子。

薄唇上滑,含住耳垂。

“嗯……”

刹那,身体私有电流穿过,她控制不住的狠狠一颤,手脚发软,像一汪春水,狼狈的摔进男人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