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上提了起来。
我回过头,发现是个戴着墨镜,二十岁左右的男人,穿着花花绿绿的短袖衬衫,裸露的双臂上满是纹身。并且在这同时,哗啦一下,从四周围上来七八个人。妈的,全都是满身的纹身,留着奇葩的造型,一个个跟凶神恶煞似的。
这瞎子都能看出来,是一伙地痞流氓。换做以前,哥们看到这阵势,必定就心慌胆怯了。现在我是谁啊,别说身上没有一只猫妖,仅凭哥们自己就能摆平他们。
但毕竟是我不对,我很礼貌地说了声:“对不起!”
这声对不起并没有消了对方的火气,戴墨镜的家伙怒道:“特么一声对不起就完事了?”
我一愣,那你还想咋滴?转头看了下周围的几个小痞子,于是明白过来,想讹钱吧?这伙杂碎在商场应该就不是买东西的,而是专门以碰瓷的方式,讹诈人钱财的。而我看上去又是个文弱的大学生,那便是一个容易宰割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