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留着银子再娶(1 / 2)

中秋节前灵寿县出了一桩人命官司,林枝的案子便被拖到了节后。

柳县令把苏云起和素娘两位原告请到公堂上,谋杀未遂也是大案,应该给苦主一个交代。

公堂上柳县令先让衙役呈上物证,是林枝打油用的瓦罐。

林枝立即慌了,她不是叮嘱过陈勇要销毁瓦罐吗?怎么还出现在这里?

“认识这个瓦罐吗?”柳县令问油坊老板。

“认识,八月十二那天这妇人拿着这个罐子来我店里,让我把罐子装满,当时我还问她怎么买这么多,她说每天熬夜做鞋费灯油。”

油坊老板还拿出账本,上面记录了一笔足有三斤灯油的买卖。

“林氏,你买的油呢?”柳县令又问。

林枝强作镇定地回答:“路上不小心洒了。”

“这几日并未下雨,若是洒了必定会留下痕迹,你说出位置,我派仵作去查验,他可以根据痕迹估算出洒掉的油量,如果能对上我立即判你无罪释放。”

柳县令不急不徐地说道。

林枝额头上沁出冷汗,她答不上来,因为压根没洒。

“我…我记错了,灯油被我送人了。 ”林枝颤声解释。

柳县令一拍惊堂木:“公堂上所言皆是证供,你前言不搭后语,蓄意扰乱公堂,当心大刑伺候。”

两个衙役一左一右站到林枝身后,手里的水火棍不停敲击地面,发出让人心烦气躁的声响。

敲了足有半分钟,柳县令问道:“你认不认?”

林枝咬着嘴唇不说话,因为脑子里乱成一团,根本圆不了谎。

“先打五大板。”

柳县令扔出一支令签,衙役立即把人压倒在地,水火棍高高举起,带着劲风落下。

就在棍子要接触到皮肉时林枝急忙喊道:“我认罪!”

“认什么?”柳县令追问。

林枝又沉默了,一旦回答了这个问题,她再也没了狡辩的余地。

柳县令抬手示意衙役继续打,这次林枝没吭声。

可棍子落在后腰的刹那她就绷不住了。

疼,太疼了!

捱过五棍子不仅皮肉里面筋骨也会受伤,她不想变成残废。

还不如干脆认了,反正她是借人家的东风,也没造成严重后果,判刑不会太重。

林枝老实了,后面的审问变得十分顺利。

她把灯油倒在苏云起家和鞋坊之间,想引火烧死他们一家,动机是素娘的鞋坊越办越红火,自己生意做得一塌糊涂,她心里嫉恨。

林枝诬陷素娘一事更是板上钉钉,辩无可辩。

很快柳县令宣判:“罪妇陈林氏为抢夺生意诬陷东家,被解雇后怀恨在心,企图引火烧死东家,按法典第十三条和第一百三十条,两罪并罚,罚其徒三年。”

三年?

“我不服,我倒的油一点都没烧着,凭什么关我三年?”林枝表示不服。

柳县令对林氏的判罚的确从重从严了,他得表明保护士兵家属的态度,而且他觉得被告也不无辜。

“没烧起来是原告及时发现火情并扑灭,跟你并无干系,你还在公堂上狡辩,可见你没有任何悔过之心,最后你存心毁掉不只苏氏一家,更是鞋坊所有女工的生计。”柳县令条理清晰地说明重判的缘由。

“大人英明!”

“此等恶妇便是砍头都不为过!”

公堂外响起一片叫好声。

林枝咬咬牙,不能让县令改判,那就自己努力吧。

“柳大人,我愿意以银代罚。”

林枝说完许久没等回应,她疑惑地回头看陈勇站在人群中,好像他也是来瞧热闹的。

“你快说话!”林枝催促道。

陈勇心虚地移开眼睛, 不敢跟她对视。

“你什么意思?”林枝逼问。

陈勇用眼神向自家老娘求救,他和林枝夫妻多年,实在狠不下心做坏人。

陈老太把儿子拉到身后:“你干嘛跟他过不去?自己错了错事,凭什么拿我家的银钱赎你的罪?而且你进了大牢,名声毁了,把你弄回去,我们一家以后怎么做人?”

林枝错愕不已,她怀疑自己被关出了幻觉。

她的婆婆明明最疼她,整天夸她手巧勤快,是陈家八辈修来的好儿媳,她偶尔和陈勇有争执,婆婆也都帮着她。

“娘,你…”

林枝才很出声就被陈老太打断:“我可不敢当你娘,你要是真想交银子,就让人带话给你娘家爹娘,他们没把你教好,应当应分出银子!”

陈老太语气尖酸刻薄。

林枝明白了,婆对她好是有条件的,她得对陈家有用才能得到好脸。

没用了人家会立马会抛弃她。

可她做鞋的手艺是嫁过来以后才跟素娘学的,收入全都贴补给婆家,娘家从没得到好处,这次也是想让婆家过得更好一点,凭什么让她娘家出银子?

林枝深吸一口气:“你把我赚的钱给我,我自己交罚金。”

她这些年她赚的钱几乎都交给了婆婆,因为婆婆说年轻人大手大脚,拿着银子什么都剩不下来。

陈老太哼出个鼻音,进了她口袋的银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