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一出,饭桌上的氛围忽然变得奇怪了起来。
阿娘一脸热切地望着陈宜,而他刚要入口的一筷子突然顿在了空中,似被梗塞地“咳咳”了两声。
对面的阿水倒是看戏般嘿嘿笑着,夹着菜的筷子不停往嘴中送,插了句嘴道:“是啊,何时给我讨个好嫂子回来?”
就这几个月待下来,阿水发现这狐半腰的人男丁居多,小闺女也是有,还都是未出阁的。不过平日里苦力做得多,不似大安城里的大家闺秀,却也是勤劳善良的。
而又符合陈宜胃口的——细细一捋,倒还是有那么几个。
阿水可是期待极了,等陈宜讨了个媳妇儿回来,家里也就不止自己一个女儿了。
陈宜是个大男人,女儿家家的东西他也不懂一二。而好嫂子就不一样,平日里能与自己谈天说地,也能教自己些女儿家东西。总归不会太落寞。
而且自己看陈宜一人单身惯了,平时是一点女色不近。若再不讨个媳妇儿,她都怀疑陈宜是不是个真男儿了。
陈宜眼神飘向一脸看戏样的阿水,不知怎的,恍惚间脸上竟有些红晕爬过。
凑着灯光,阿水和阿娘是一点没察觉,只顾着等他回答了。
哪知陈宜愣了愣,声音不同以往地变了调子,继续往嘴巴里夹着菜,道:“我还没想法呢,况且时候还早,再等等也来得及……”
阿水一听这话不高兴了,一想日后也许就跟着迟绥做徒弟,兴许一年半载都回来不了。
若是错过了陈宜的婚礼,她可是会后悔一辈子。
她将筷子往桌上一拍,双颊被风吹得有些透红,一双眼睛圆得锃亮,定定看着陈宜,认真说道:
“一点不早了,阿娘既都如此说了,到时候你们给我生个大胖侄子来——我才肯走呢!”
阿水这话一出,瞬间又将尴尬的气氛给带活了起来。
陈宜看着面前小脸红润的阿水,笑得不行。他的心里头,正有一波春水来回荡着,轻轻敲着一无人问津之处。
如若照她所说,那陈宜宁愿一辈子都不讨媳妇儿。
——
几日后的一早,阿水特地起早了些。
医馆老头儿医术虽好,却治不好自己的风寒腿。秋风凛冽,又带些湿气来,这几日他卧病在床,连医馆都没开了。
而村里的唯一闲人也非阿水莫属,于是她自然而然地担待起了如此大任,为医馆添些药材,顺便问问城中医者有什么法子能治治这腿的。
开门时候,天还刚蒙蒙亮,夜晚的雾水层层存积,高高悬在屋檐不经意展露出的茅草尖儿上,半透明的晶体里,隐约倒映着一轮圆日。
水珠被风吹得有些晃动,定睛细看,内中忽又出现了个女子身影。
阿水背着箩筐,特意经过了迟绥门前。见他大门紧闭着,她轻轻吐了口气,稍稍安下了心来。
等自己去大安城里给医馆老头添置完了药材,刚好回来向迟绥请教几个问题。
这之前,还得让他睡得饱、有精神,再面对自己时,才不至于那么烦心。
阿水心里快活,一路上小跑着,没一会便到了大安城。
往日里都是陈宜带着自己来。昨日官府验完了齐砚的尸身,将其送了回来,而今天陈宜爬得比自己还早些,带着村里的几个弟兄一齐上山将他给安葬了。
故而现在,只她一人带着背篓在城里头闲逛着,遇到好些新鲜事都没人分享了,不觉中还是感些遗憾。
她没先去药房,而是跟着人流往锦溪街那走去了。
今天不知有什么盛大事儿,本就繁华的锦溪街较往日又更添盛韵。
且不说攒动的人头,这铺了满街的红毯,一直延续到最前边路人的脚下,金银丝线如糖丝般拔出,细较锱铢,晃若金器。
锦溪街上,匹匹棕褐宝马头上都挂着大红的彩饰,由黑服饰的威严士兵带头牵着,伴随着阵阵呼声,穿过两侧熙攘的人群。
他们的脸上,个个含着笑意,直将这深秋的凄冷给消减了去。
阿水好容易挤进了个前排位置,不过她望前望后,始终找不到队伍的头尾。
“今天是什么大日子啊?”
阿水卖力喊着,生怕周围那些人听不见自己。
被问的那人眼睛一直往远处搜索着,听到她的话也没转过头来,而是笑着应道:“今天可是锦溪公主出嫁的好日子呐!”
锦溪公主?出嫁!
阿水顿悟,一双眼睛也随着众人的视线,往黑衣人整齐布列的深处搜索去。
她不知,该怎么形容自己的所见。
那顶百花金嵌花轿,是她毕生见过的最奢华的轿子。大红色只是第一眼之见,若是多将眼光停留一会,便会察觉那晃住自己双眼的,其实是整座花轿的嵌金。
脚踏两边,肃肃立着两尊镀金驭马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