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
当罗绩和迪肯开始交手时,弗朗索娃就紧捏着手中的匕首,呆呆地看着。
那两个人就在她前面不远处,可是她却根本看不清他们的动作,只能看到两团虚影。
此时的金发妹子只能听到砰砰的枪声,以及两个人拳脚撞击到1起的闷响。
罗绩1直在开枪,不过那些子弹却全都不知道飞去了。
虽然还无法威胁到迪肯,弗朗索娃也已经觉得很震惊了。
因为如果现在拿着枪的那个人是她的话,她的枪只怕早就给迪肯夺走,哪里还有可能试图攻击?
英格拉姆的制式手枪弹容量15发,罗绩又是不断开枪,所以很快子弹就打。
光此时的他当然不可能还有机会换弹夹的,于是他就抓着那把枪,将其当作了武器与迪克交战。
他到现在还不停手,也没完全落于下风,这就是精锐部队士兵与普通士兵之间的训练差距了。
对于普通士兵来讲,有子弹的枪才算是有杀伤力的武器,否则就是1根烧火棍。
如果是长枪,那还可以抡起枪托当棒子来砸。
但是像手枪这样的小玩意,1旦打完子弹,就只能将它当铁块丢出去了。
不过特种部队的要求就不同,特种部队的训练科目中有1门是如何将身边随处可见的东西当做武器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