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人你侬我侬的时候,大门嘎吱一声就被推开,刘勇带着两名保卫员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打破了这份美妙的氛围。
“这不是杨书记的侄子,忙完了吗?我没打扰到你吧”。刘勇乐乐呵呵的看着两人开口说道。
“我们是正式对象关系,又没干其他的事,你来做什么?”。杨为民一把将受到惊吓的于海棠拉到了身后对着刘勇怒斥道。
“我又不是来抓搞破鞋的,李三金现在就在保卫科,他举报,他打你的原因是你辱骂他母亲,现在正式找你问话”。
刘勇嘴角一咧当着他的面将那封口供书拿了出来,眼神讥讽的看着颇有一副“英雄救美”的杨为民。
“是他先找茬的,你们别想拿这件事来做文章,我是高中毕业,我懂法律,你别想唬我”。杨为民一把打掉了刘勇手中的书面口供。
“呵呵,你忘了当时我也在现场吗?,李三金指名道姓说你了吗?没有吧?骂你了吗?也没有啊”。
“可你凭什么辱骂他母亲啊,还有你打掉了我手上的书面口供,这叫破坏证物,抗拒执法,懂吗?你懂不懂法啊?”。
刘勇伸出手指头一下一下戳着杨为民的胸口,一字一句的反驳着。
“你就是来找茬的,是吧?好,你等着我去找”。杨为民被怼得哑口无言,只能硬着头皮辩解道。他所谓的懂法,也仅仅是懂一些粗浅的法律。
更多的还是找个所谓的由头,替自己开脱罢了,一些人都看在杨书记的面子上没过多计较,却被当成了是他说的话有道理,令人无从反驳。
他要真懂法,那借他八百个胆子都不敢打掉那张书面口供,那张纸盖章了保卫科的印章以后,那就是具备法律效应的证物之一。
就冲这一点刘勇就断定,他就是个什么都不懂的雏,脸上的笑得越发灿烂。
(今天四章,最后一章下午五点之前发出,感谢读者老爷们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