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万籁俱寂。
金国边防的乡村土道,从原始森林的高山脚下蔓延而出,直入远方山谷。小道坑坑洼洼,四周树木倒是被砍伐的很干净,可见四周必有村落。
“三哥!撑住啊!”
孙朝阳周身带伤,四肢具现磨损后的皮肉外翻伤势,就连消瘦的俊脸也是被飞溅的碎石划出血痕,整个人垂头丧气,看起来十分狼狈。可即使如此,他也没有放弃,而是费力的将李焕仙背了起来,安放在乡村小道旁。
“别碰……腿断了……我眼睛看不清了,很疲惫,拿药给我。”
李焕仙右腿绷直,大量鲜血从膝盖处溢出,脸色惨白,白发再次激增,整个人精神十分萎靡,神志不清。
孙朝阳赶紧扯过来李焕仙的随身皮囊,掏出一枚红丸为其服下。只见吃下红丸的李焕仙并没有好转的迹象,反而是气若游丝的对其说道:“你也得吃药……找大夫给我接骨……隐藏身份……活下去……”
说罢,李焕仙便闭上了眼睛不再说话,平躺在道路旁,虚弱无比的喘着气。孙朝阳二话不说,急忙服下一颗红丸,随后抽出腰带将李焕仙的断腿包扎一下,便将其背在背上,迎着月光走向北方。
现在这种情况,折返回会京府是不现实的。路途遥远,而且李焕仙与孙朝阳兄弟俩是从山顶滚下来的。如果折返回城,就得绕山路。李焕仙现在这身体状态,根本撑不住。
所以,孙朝阳决定背着李焕仙沿着乡村小路前进。因为这乡间小路虽然不够平整,但依旧能清晰可见车轨的存在。而且两旁树木杂草明显有放牧啃食过的痕迹,可见这附近必有村落。
“这位小哥,打听个事。”
正当孙朝阳负‘重’前行之时,迎面走来一独身女子。女人岁数不大,二十五六岁,腰悬长剑,皮肤白皙,身段高挑,但身上没有脂粉味道。
而且独身赶夜路,走的还是乡间小路,想必应是江湖中人。
孙朝阳看了一眼这女人,脚步放缓但没有停止,反而是异常谨慎的握住李焕仙的佩刀,默不作声的继续前行。
“我想打听一下,你有没有见过两个年轻人,两人二十出头,一个英武正气,一个随从佩戴刀剑,二人都是深蓝紧身衣,穿着官靴。”
“没见过。”
孙朝阳冷漠的回复一句,头也不回的继续赶路。老实说,这大半夜,背着一个病号,孙朝阳心情已经差到了极点。而且,这女人定是来者不善。
因为她打听的那两个人,孙朝阳何止见过?正是他亲手埋葬的南侠展望春与其师弟崔士海!如今李焕仙重伤断腿,孙朝阳虽有明境功力但也荒废许久,而且常年养尊处优,没什么江湖经验。
若是此时暴露身份与那女子,万一打起来,那可如何是好?干脆就当赶路不认识,能跑多远跑多远。
那年轻女子听到孙朝阳冷漠的答复,倒也没多想,只是低头看了看路上血迹,无奈摇了摇头,自顾自的向会京府方向走去。
估计她也知道,孙朝阳急着救人,没空搭理她,所以也没有为难这衣衫褴褛的兄弟俩,便与其擦肩而过,各走各路。
唉!可怜李焕仙如今处于半昏迷半残废的状态!若是他知道这女人在未来会给他增添那么大的麻烦,只怕如今就算一条腿撑着,他也得起身宰了她。
可惜啊,世间无人能未卜先知。
“三哥,前面有村落!”
约莫走了半个时辰,孙朝阳顿时面带喜色,对着在背上逐渐发冷的李焕仙说了一句。此时的李焕仙已经没有力气了,只能用下垂的手指在孙朝阳耳边刮了刮,气若游丝的说道:“有风……听铃……”
这里不得不说一句,李焕仙虽然不是这世界的人,但与处世不深的孙朝阳比起来,完全是个老江湖!
古代人寿命不长,疾病繁多。故而无论村庄城镇,都会有大量医生行脚。所谓赤脚医生,行脚医生便是如此。那些走方郎中在古时行医时,皆身负药箱、手摇串铃,成年累月地于村市街巷往来奔走,为百姓除灾治病,治疗经验异常丰富。
就算一些贫医,没钱在大城镇开设医馆,可他们也会在乡村自家门前挂起风铃。乡村铃医,便是以风铃之音招来病家,故而得名。
哪怕是赤龙的前世世界,像有名的扁鹊、华佗、张仲景、孙思邈等人,都是乡村铃医出身。这些乡下医生,由于常年行走于疾病多发的贫困村庄,且心地善良淳朴,医术甚是高超,一点都不比大城镇的名医差。
至于李焕仙为什么会知道听铃找医?因为他发妻秦若水,就是咸阳有名的铃医!
“嘭嘭嘭……”
“大夫!救命啊!”
闻着轻微的铃声,孙朝阳背着李焕仙很快便找到乡村医生。一阵急不可耐的砸门后,一名中年男子睡眼朦胧的推开房门,面色平淡的将孙朝阳招呼了进来。
“哎呦!怎么搞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