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城西,靠近皇陵附近,军需大道用碎石子铺地清扫得十分干净,两旁高山屹立,群峰两侧如浪迭叠起,异常雄伟。
那皇陵附近,有一段长达四十多里的溪谷,不知伫立在洛阳几百年了。但见溪谷两旁山峦之间,树木葱郁,山花烂漫,流水淙淙,尤其枫叶满山如烈焰映红,景色瑰丽。
可风景优美只是其一,若是有深谙兵道之人经过此处,便会发现:此溪谷山势百里,延绵不绝。潭水深不见底,可屯田水利。两侧山峰陡峭回旋,如盘蛇之路崎岖磷绚,实乃一人当关万夫莫敌之地!
可这等天赐用兵之地,由于地处洛阳皇城,又与皇陵接壤,反而被楚国皇室弃而不用,变成了废地。为何是废地?就算不屯兵练兵,可开发一下搞搞旅游不也是极好吗?
主要是这地方与皇陵太近,谁敢开发这里?万一一铲子挖下去,把姜氏一族的老祖宗给刨出来,那可是诛九族的大罪!
所以这么多年来,这溪谷不光被废弃了,就连楚人游行也是对此地避而远之。久而久之,此地几乎被世人所遗忘。
可这种古老的遗忘之地,往往都是藏着惊天的秘密。
洛阳溪谷最深处的山涧中,群山环绕,绿荫成林。千年古树淡淡袅烟飘升,遮天蔽日。掠过树林,发现溪谷内居然别有洞天,竟然谷中藏谷!
只见最深处的峡谷入口处,大道平宽,连一丝灰尘都没有出现在地面上。地板由一体五色大理石平铺,月光照耀下,峡谷地面反射五彩光芒,衬托得峡谷彷如仙境。
而就在峡谷的入口,一座高达十五丈的白玉人形雕像睥睨天下,伫立在谷口。那是一个俊美非凡的少年郎,高眉深目,薄唇浅笑,腰胯一把古剑,目光深邃。仅仅是一座雕塑假像,却能让人望而生畏,忍不住顶礼膜拜。
越过白玉雕像,发现整个峡谷被一颗参天古树遮掩。古树之大,匪夷所思。枝繁叶茂,葱翠高耸,遮天蔽日,彷入云端。老树深根,层峦叠嶂,犹如巨龙,吞食天地。
仔细看去,那颗巨大无比的参天古树,除了如筏喻者,多不知数的枝条分支外,居然还结着酷似人形的果实。那果子的形状,就如三朝未满的孩童,有男有女,四肢俱全,五官兼备。干赤叶青,头著树枝,犹如活人一般。
整个古树的主杆分支,人参果密密麻麻,不下万颗。月光照耀之下,果子泛着晶莹红芒,令人垂涎欲滴。
可这些,都不是最吸引眼球的。最引人注目的,反而是古树三丈外,居然有一个深不见底的水潭。说是水潭,其实是错误的。
因为那方潭水的颜色,不是透明,而是呈鲜红色,血红色!
“嗖……”
“噗通!”
一个无力的青年突然出现在峡谷的正上方,整个人失重之下,瞬间坠入血池,被鲜血淹没。
“得,又来一个!”
只见古树之下,一名一身血红长衫的精壮青年靠在古树的躯干上,闲得十分蛋疼,一阵抓耳挠腮。在看到有人坠入血池后,脸上露出无奈的笑容。
这人,李焕仙认得,正是他那不靠谱的二哥,李焕明!
“咳咳~”
而那坠入血池的倒霉蛋还能是谁呢?难兄都在这了,难弟必须到场,自然是被亲爹阴了一手的李焕仙!
只见李焕仙在血池中不断的挣扎,浑身都被鲜血淹没,口鼻无法呼吸,只要喘气,便是一阵血雾进入身体。可就算闭气也没用!因为这血池中的血液好似是活的一般,居然无孔不入,一股脑的涌入了李焕仙的体内。
后随之而来的,便是李焕仙的身体九孔开始流出黑褐色的污浊之血。看来这血池中的血液,已经替代了李焕仙原本的血液,将体内的污秽之物尽数逼出!
“老三,你放轻松些。这血池是在帮你洗筋伐髓,可助你肉身金刚不坏。”
李焕明一身大红长衫,看着李焕仙在血池内十分辛苦的折腾,实在是于心不忍,便在古树之下好言安慰起来。
“二……二哥?”
李焕仙总算喘了口气,十分疲惫的从血池中爬了出来。整个人有若恶鬼现世,浑身通红。可紧接着,那染污了皮肤的血红,便顺着李焕仙的周身毛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钻入他的体内。
“嘭……哗……”
熊熊烈火突然在李焕仙周身燃烧起来,无尽的纯阳之气瞬间填补了气血双亏的肉身,随着衣物被焚烧殆尽,李焕仙的身体变得气血充盈,肌肉鼓荡,元气满满。就连由于纵情色欲造成的两鬓银丝,也变得浓黑茂密。
此时的李焕仙,神采奕奕,仿佛变回了那个横扫天下,不可一世的大秦逍遥王。
“哗……”
一阵微风轻拂而下,一件大红长衫随风而落,飘入李焕仙的手中。李焕明靠在古树之下,不屑一笑道:“穿上吧,这是他为我们准备的。”
李焕仙皱了皱眉,一言不发的将长衫套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