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大势所趋(二)(1 / 2)

懒得理会外面收拾东西的楚国使臣,李焕仙趴在桌上,百无聊赖的摆弄着茶杯,一壶茶早已喝了个干干净净。此时的他,正在心中为自己规划目标。

来到这个世界,要做怎样的人?

杀手?不行!自己已经退休了,杀人之事切不可再提。况且,这个世界的武人完全超出了李焕仙的固有认知,在冷兵器时代,李焕仙这前世第一杀手,估计也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

才子?更是狗屁!若不是前世受北师熏陶,自己一个杀手哪会背得下那几首酸诗。

文不成武不就,思来想去,北师的话语突然闪现在脑海中:何为大势?大势代表一个世界、国家、民族、个人的趋势,我们过去叫做潮流,时代的潮流,势在必行,谁也挡不住。

势,即业。势力,即业力。

业力一到,无法挽回。就像无形中的手,你不想走,它也一样会推着你前进。你不想停,它却逼着你倒退。与其揣摩天意,机关算尽,希望凭借小智小识改变自身的贵贱寿夭,不如学习季粱,安命以待疾,东门吴,丧子而不忧。

只要领悟了“至人居若死动若械”的境界,对于天命能够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素,则自当不受外物纷扰而与天地同运。

心中仔细揣摩了一番北师的话语,李焕仙坦然一笑,自言道:“老师啊老师,你这是打算让我放任天命,任运自如吗?也罢,既不知前程,且随遇而安吧。”

“少爷又在自言自语了。”

终于修补好蚊帐的燕儿,此时看着趴在桌上怠懒的李焕仙,突然冒出这么句话。看到燕儿终于放下戒怠肯搭理自己,李焕仙不由得会心一笑:“小丫头终于肯理我了?”

燕儿此时小头一低,脸羞的通红,声若细蚊的说道:“谁不肯理你了~”

看到燕儿此时的窘态,李焕仙不由得放声大笑:“哈哈哈……走,去吃白斩鸡,顺便在给你买几件首饰。”

说完,也不管燕儿那娇羞的表情,直接一把抄起燕儿柔弱无骨的小手,就要往外走。燕儿哪里扭得过李焕仙这个大老爷们儿?只能任由他摸着自己的手,使坏的摩挲。

刚出了门口,二人就与许敬忠迎面撞上,许敬忠急忙问道:“少爷这是去哪呀?”

“出去吃饭,叫上所有护卫,一起。”

李焕仙简单说了一下,就要拉着许敬忠一起走,但许敬忠却是将二人拦住,认真的说道:“少爷,咱近几日的花销,走的都是礼部和吏部的账。如今,官员们就要走了,怕是只能花咱自己的钱了。”

“那就花呗……你什么意思?咱们没钱?”

打死李焕仙都不会相信,堂堂骠骑大将军的儿子,出远门家里能不给拿钱。就算再不待见李焕仙这个死基佬,万八千的银子总得给点吧?总不至于让李焕仙饿死在秦国。

许敬忠无奈的叹了口气说道:“我的少爷呀!当日离家之时,您与大将军大少爷可是狠狠的吵了一架,连官服都没带就跑了出去。我等护卫与燕丫头还是被大少奶奶告知,才知道您先走了,后续直追赶了半个时辰才追到您,这事你也忘了?”

好家伙,李焕仙当日出门就没带钱!

看着一脸尴尬的李焕仙,许敬忠知道,这三少爷肯定把这事给忘了,于是继续提醒道:“少爷,现在最关键的是,您不能回楚国了,明日使臣们一走,这驿馆的宅子也定然不能再住着了,我等是李家亲兵,自然要守护在少爷身旁,这一大家子人还有女眷,该怎么安置呀?”

此时许敬忠已经本能的客串起了管家的工作,不是他想,而是没办法,毕竟之前的林管家已经被李焕仙玩成半条命了,现在说不定在哪个臭水沟腐烂发臭呢。

“这样啊……那是得仔细谋划一番。”

李焕仙听了许敬忠的话,拉着燕儿的手,就地坐在门口的石阶上,仔细思索一番后,开口说道:“老许、燕儿,我两世为人,从没为钱发愁过。我只问你们一句话,若无山珍海味,锦衣玉食,你们可还愿在我身边?若不愿,我修书一封,明日汝等与使团共同返楚。回李家后,有我手书,定保你等无恙。”

还没等许敬忠发话,燕儿率先跳了起来,有些婴儿肥的脸蛋气的鼓鼓的,愤怒的说道:“少爷你胡说什么?就算是一日一餐粗茶淡饭,我也不会离开少爷的。”

“燕丫头说的对!我等皆为李家亲兵,誓为李家而活,莫说少爷对我等本就不薄。此时身在异国他乡,就算穷困潦倒,我等也定会守护身侧,以报李家恩情!”

“没错!许护卫说的对,我可以去洗衣织布,填补家用。少爷文采惊世,诗画双绝,又精通各国律法可以做状师、可以写文章……”

“我等护卫身手尚可,可以去码头做工,可以去镖局押镖,实在不行,我许敬忠带头上街卖艺,金枪锁喉、口吞宝剑、胸口碎大石、兼卖大力丸……”

听到燕儿与许敬忠你一言我一语,李焕仙赶忙叫停道:“停停停!消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