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面。
起码,能留下个‘宁恋本乡一捻土,莫爱他乡万两金’的名声。
可这李焕仙呢?也不知是假傻还是真不在乎,完全不接这话茬儿。这不仅仅让徐枫难堪,也让那些试图谄媚于飞将军李圣千的官员们不知所措。
“咳咳!我大楚第一雄关,岂是三言两语能概括的?此情此景,老夫不由得想起李大人去年所作的《边关望南还》。不如,李大人在赋诗一首,让下官再开眼界!”
一名同行的使臣实在看不下去,直接接过了话茬,主动给李焕仙找台阶。这饼都喂到嘴边了,李大人呀,您就别吝啬了,随便扯两句算了!
他们这些古代人的小心思,李焕仙再世为人岂会不知?但他现在的脑子,要同时想一百零一件事情,哪里会有闲工夫搭理他们?
虽说,前世赤龙在‘杀手工会’中,几乎对世间的各类知识都有涉及。但让他一个现代人,作古代的诗,这怎么可能做得到?
看着这些官员都将目光聚集到自己身上,李焕仙那变态的感应能力顿时被触发。期待、欣喜、质疑等情绪一股脑的投射道自己身上,这让李焕仙变得有些烦躁。
妈的!真想赏他们一颗穿颅子弹!
杀人没问题!就算是这样一副羸弱的身躯,李焕仙也有把握在一对一的情况下,杀死一个体能远超自己的人!但作诗就真的有些难为他了!
不过,背诗,倒是能背上几首!
如今自己才刚刚来到这方世界几天而已,不出意外的话,这具肉身的身份将是自己赖以生存的关键。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暴露身份!
思来想去,李焕仙不由得想起前世的一首诗,随即无奈开口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好诗呀!”
此诗一出,众人惊叹。甭管什么秦什么汉,也不管能不能听得懂,总之就是一个字:捧!
飞将军的儿子,就算口出骂人的三字经,也得捧!
只见徐枫双眼冒光,一脸赞叹的看着李焕仙。而一同登楼的文官使臣赶紧拿出纸笔记录下来,细细品味。
徐枫此时比较激动,好似听懂了李焕仙诗中之意。一把扣住他那细薄的臂膀,伸手向西一指:“正如三公子诗中所言,突厥贼胡绕路偷袭我楚国,竟然七天连下十一城,我等边军深以为耻,数次请战都被朝廷驳回,若大将军未回京,那贼胡怎敢屠戮我大楚子民!”
李焕仙看着徐枫情绪激动的样子以及随行官员惊叹的面孔,心中早已在偷笑道: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原始人,一首‘诗家天子’的《出塞》就能打发掉你们。若是自己背上几首诗仙诗圣的名句,那岂不是要制霸文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