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李恒之前也说了,书要让人看一眼就能够记住才叫好书。
想要抓人眼球,首先题材就要新颖,正好这个世界还没有盗墓题材,那么这个题材肯定是能够抓人眼球的。
当然,盗墓笔叽的内容李恒也不是全能够记得住,但是基本的大纲还是记得的。
还有一些比较精彩的剧情李恒也是记得。
这些剧情,加上李恒获得写作专精技能以后的理解,加以改进和细化。
不说能够超过原著吧,最起码也能让伟老感受一下什么叫一眼沦陷了。
并且李恒也不是要写完,只是想让伟老看看什么叫做好书而已。
李恒这正在奋笔疾书,身后的伟老看到这后,整个人都愣住了。
李恒这架势,是要自己写小说?
伟老是怎么都没想到,李恒找他借电脑的目的居然是准备自己写小说!
伟老不禁想起了李恒之前的那句话。
“不过我可以让你感受下,什么叫眼就能陷进去。”
也就是说,李恒觉得,现在出版的那些书,写的都不如他自己好!
伟老想到这后,再次看向电脑屏幕。
此刻,李恒已经将书名,简介写好了。
甚至已经开始在第一章的内容了。
看到李恒的书名和简介,伟老大受震撼。
“盗墓....”
“这题材!!从来没见过啊!!!”
看到书名后,伟老的心跳都加快了。
他马上看了看李恒写的简介。
“土夫子…...七星疑棺青眼狐尸”
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