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学典籍。全书一共有9章,246个问题,每个问题都是由问、答、术三部分组成,内容涉及算术、代数、几何等诸多领域。
陈晏君现在正在做《九章算术》里面的工程问题,只见题目是“今有池五渠注之,其一渠开之少半日一满,次一日一满,次二日半一满,次三日一满,次五日一满。今皆决之,问:几何日满也?”对陈晏君来说难的不是解题而是理解翻译题目的意思,将文言文翻译为白话文。
这道题的题意是说一个水池有五条进水渠。单开第一条水渠不到半天注满(意思是一天可以注满三次),单开第二条水渠1天注满,单开第三条水渠2天半注满,单开第四条渠3天注满,单开第五条水渠5天注满。五条水渠一齐开,问:几日注满水池?
理解了题意就会发现题目并不难,这只是一道简单的分数题,陈晏君很快就做了出来。像这样的题目书中还有很多,现代小学四年级学习的鸡兔同笼问题更是其中经典的算学题目。
算学陈晏君有条不紊的学着,律法也没有忘记学习。相比于算学,律法他学的相对艰难。这时候就要有人问了这陈晏君前世不是学的是文科吗,为何数学觉得数学比律法容易学呢?
这是因为算学只要理解翻译题目后,很容易解答,多是小学数学题,但是律法条文繁多,多数律例与陈晏君现代所学相违背,现代一件很小的事情在古代就可能很严重,比如儿子不小心用棍棒打到了父亲,在现代的时候儿子向父亲道个歉也就没事了。
但是在古代如果严格按照律法来判决儿子可能就会被判为死罪。这一定程度上来说打破了陈晏君以前的认知,故而学习的较为艰难。
不过正是这些古今律法的区别,更是让陈晏君了解到“法理之外更有人情”这句话的深刻内涵,也意识到古代不能像现代一样实行依法治国,因为古代的律法太严格,一些小罪判决太重。
因此,陈晏君意识到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才符合古代的社会,所以他对儒家以德治国的思想有了更深刻地理解。
陈晏君现在早就已经将《大明律》熟记于心,如果是考查背诵的题目对他来说将不再话下,难的是如何根据律法做出判决这种类型的案例分析题
陈晏君做的题就有这样一道题目:某年某日,某地有一财主李三,甚为富有,与其父分开生活。一天夜里,一人在墙上钻洞,爬进财主李三家,被李三家人发现,一阵乱棒,活活打死。待到举灯一看,被打死的贼子竟是财主李三的父亲!对于李三如何判决?
如果是在现代会按照过失致人死亡进行判决即使那人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或许会在社会舆论的影响下多判几年但最多也就是坐七年的牢。但在古代又有不同,儿子打死父亲,在古代是为死罪。
不过题目中李三当时只知道是贼人并不知是其父,按理又不应判死罪,因此对于陈晏君来说这是一道相对较难的题目。
陈晏君的答案判决是:杀贼可恕,不孝当诛。子有余财,而使父贫为盗,不孝明矣!死何辞焉?杖责四十,上死囚枷,押入死牢。
这不是陈晏君故意重判,甚至如果是现在实际发生让陈晏君判决,不会如此之重,至少不会是死罪。但是这是在做题,都知道题目答案和现实有时候是有所区别的。
因为这个案件反映的是古代的“十恶制度”,律法表面“犯十恶者,为常赦所不原”,可见罪行之重,属于遇赦不赦的重罪。这十类罪行是谋反、谋大逆(毁坏皇帝宗庙陵寝宫殿)、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和内乱。
因此,这个案件要如此判决,不过如果是现实情况或许会判为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收没家产之类的。
像是这样的律法案例分析题还有很多,陈晏君做得可谓是头昏眼花。
其实,陈晏君在乙班的学习比他在丙班学习的时候更为刻苦,更为内卷,当然他卷,乙班其他更是卷,原因并不是家里发生什么坏事、大事之类的,而是因为考试成绩的事情。
私塾每个月进行一次考试,除此之外每三个月有一次升班考试,想要升班的学生可以参加考试,不想升班的学生便不用参加考试。
而这乙班的考试与陈晏君在丙班时的考试有些不一样的地方,丙班的学生由于入学时间不同、学习进度不同而进行分卷考试,但是乙班因为所有的学生都已经学过《四书五经》了,只是新加了两科《明算》和《明法》,学生只是学习多少的问题,因此乙班的考试试卷是统一的,所有学生做同样一份试卷。
那这就有人要说了,那这进乙班晚的可能就没有早进乙班的学生学的多,那进乙班晚的学生不是很吃亏吗?进乙班晚的学生就是很吃亏,但也没有办法因为这个而吃亏也是没有办法,而陈晏君就吃了个大亏。
陈晏君刚升乙班进行第一次月考的时候陈晏君只学习了一个月的《明法》和《明算》,《四书五经》的考试,陈晏君考的是相当不错,《明算》考的还可以,《明法》如果不是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