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在本籍外置办土地,设庄收租,称之寄庄,始于唐、宋,而至明清尤甚。
明代至清前期,地主为逃避差徭,多在他处置田立庄,或假借外地官僚名义在本地设立田庄。
《昭代经济言》载唐龙《均田役疏》言:“江西等有巨室,平时置买田产,遇造册时,……有暗袭京官方面进士、举人脚色捏作寄庄者。在册不过纸上之捏,在户尤皆空中之影。”成为隐粮之大弊。
这种在外地购置田地的法子,可以有效逃避官府监管,毕竟那时候信息不畅。
此事直到清道光年间,朝廷下旨规定寄庄州县将寄庄亩数、户名、钱粮数目造册,移交地主所居州县,一体催征才告作罢。
不过到这个时代,官员在老家之外购置田地之风盛行,就是为了逃避赋役。
对于徐阶的辩解,海瑞当然是不信的。
若是在此以前,他或许还会相信徐阶的操守,可是在看到一桩桩一件件状子后,他已经对徐家的操行感到怀疑。
想要亲自去松江府华亭县和徐阶面谈,可又觉得不妥。
真到了那个时候,谈好了则罢,若是谈不拢可就没有一点回旋余地了。
这次,海瑞决定还是再给徐阶去信,只不过措辞更加严厉,甚至在信中直接放入关文副本,至于内容自然就是要抓捕长子徐璠、次子徐琨和少子徐瑛。
放入此副本,自然就是要给徐阶施压,那就是抓人上堂审案。
所谓关文,就是古代官府间相互质询时所用的一种文书。
应天巡抚要派差役到松江府拿人,若不带关文,则会因为程序上不对而不能把人带走。
实际上,在后世也是如此。
警察异地办案都需要带上手续,还需要请地方公安部门协助抓捕,人抓到后再移交给他们带走。
而在古代,衙门里差役异地办案也是不被允许的,需要衙门出具相应文书。
给徐阶看关文,那就是表达自己的态度,不想继续和徐阶在此事上来回拖延时间。
威胁,这就是赤裸裸的威胁,用手中的权利对徐阶进行威胁,逼迫他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