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拿出一份还未书写完成的奏疏铺到书案上。
之前,徐阶所拟的几条建议,他仔细研究过,大抵不会动,但是他并不会照抄徐阶的文章,而是在考虑增加自己的东西。
实际上,他和徐阶在执政方面还是有分歧的,只不过他大部分时候都很巧妙的隐藏起来。
最起码,他知道当今大明的实际情况,和明初时相较早已是今非昔比,若继续按照徐阶等人那套,沿用国朝以前的先例治国,国家不仅不会有起色,还会逐渐败亡。
即便如同高拱所说,整肃吏治,可终究只能缓解败亡的速度,但却无法根除积弊,因为二百年发展,大明早已物是人非。
相对于整肃吏治,张居正更倾向于提升官员处理本职工作的能力。
须知,明初太祖在时,镇压贪官污吏何等严苛,可官员们依旧前仆后继,可见黄白之物对人的吸引力之大。
与其一茬又一茬的换贪官上位,还不如默认其在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而提升其工作能力。
贪官不可怕,只要你干实事。
可怕的是人既贪又坏,尸位素餐,既敛财又不干事或者尽干坏事。
有都察院,张居正不担心官员干坏事,可不干事却会让百姓苦等数年,也只有在考察时才会被发现。
念头及此,张居正提笔在文章一角快速书写起来。
“核名实。
今称人之才,不必试之从事;任之以事,不必更考其成;偾事之时,未必明正其罪。
士大夫建方条陈,连篇累牍,而核其本职之业,反属茫然。
此所谓名与实不相符合。
今后宜用人必考其终,授人必求其当。
严考课之法,用舍进退,一以切实为谁,毋眩名,毋徇资,毋摇毁誉,毋杂爱憎,毋一事概其生平,毋一眚掩其大节。
人有专职,束有责成。”
这,其实和张居正专权时推行的考成法已经非常相似,或者说他已经开始考虑建立一项制度,监督官员的工作效率。
以前吏部考察官员,多是“文选”和“考功”,对其工作能力并不重视。
一件事,有人一日可办成,而有人需十日甚至更多。
而且,很多时候,事推行下去却不知结尾,成为烂尾工作。
官员们一天到晚只想着做一篇花团锦簇的文章扬名,建方条陈连篇累牍。
次日,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杨博、兵部尚书霍冀、刑部尚书毛恺各上疏请留大学士徐阶。
这是杨博最后一招,留徐阶在朝,毕竟他不是被罢官,限时离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