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志。
我十八岁那年,爹娘说是进城帮人做生意,结果再也没回来。
只有一个自称是我爹娘朋友的人寻到家里,塞了一万块钱,说我爹娘意外掉进河里淹死了。
可我知道,他在撒谎。
我爹水性极好,能一口气在水库里游七八个来回,连头牛都能拉上来,更别说我娘了。
更令我奇怪的是,我爷怎么突然这么胆小谨慎,就像是怕触犯了某种禁忌一样,讳莫如深,竟连我爹娘的尸体都不打算寻,还叮嘱我切不可外传我爹娘的死讯。
我爹娘平日里对他百般照料,他却这样冷漠,好像死的是与他不相干的人。
我恨我爷,更不甘心,所以趁我爷睡熟的那个下午,我偷走了那一万块,揣上几件衣服坐上了去城里的客车。
我要查出我爹娘没命的真相。
可从没出过村的我,一进城便慌了神,幸好在车站碰到了一个中年嫂子,说看我人生地不熟,她那有便宜旅社可以住。
我迷迷糊糊便跟去了,从那一大叠毛爷爷里抽了一张,住两晚。
那嫂子看见我那厚厚一叠红纸时,两个眼睛都瞪直了,一双玉臂直接勾上了我的胳膊,我感觉自己被一团软乎乎的东西一个劲地磨蹭,蹭的我口干舌燥的。
“小帅哥,咱这有特殊的项目,都是十几岁的小姑娘,包你上天,才二百块要不试试?“
我那时压根就不懂什么叫特殊项目,多年后才如梦初醒,十几岁的小姑娘,二百块也忒良心了啊!
我连忙摆手拒绝,可女人却以为我对年纪小的不感兴趣,身子贴的我更紧了,一双媚眼像要拉丝一般,手指在我胸口画着圈。
“那你看我咋样,保证比那些个小姑娘到位。“
我活了十八年,连女人手都没碰过,哪里禁得起这样的挑逗,连忙挣脱开,拿着钥匙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可一觉醒来,我钱没了。
一万块,一分不剩!
我报了警,可那时没有摄像头,我怀疑是那女人偷走的,可我没有证据。
说实话,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就是个废物。
没钱吃饭,我就在街上走,不知走了几日,最后两眼一黑倒了下去。
等我醒来,已经躺在了一间略显朴素的平房里。
床前,一个略显瘦削的身影坐在板凳上,一下一下地磨着刀,铿锵,铿锵,听得我心里发毛。
我不会要被挖空内脏拿去卖吧?
我吓得连忙蜷缩到墙角。
“醒了?“
男人扭头看向我,我爷看清了男人的脸,寸头,鹰眼,尖鼻,皮肤黝黑,典型老人口里的坏人面相。
“这是哪,你想干什么?”
男人看我哆哆嗦嗦的样子,反倒是笑了:“你饿晕了,是我救了你,连句谢谢也不说?”
我将信将疑地望着他,心里暗自嘀咕。
他若是真的想害我,早就动手了,也没必要等到这会儿。
“谢谢……“
我吐出俩字,起身就要离开。
“慢着。“
男人突然开口。
“你一分钱都没有,想去哪?现在你有两条路,出这个门继续忍饿挨冻,要么今后跟着我,我能让你混出名堂,荣华富贵。“
我愣住了。
我从村里逃出来就是为了弄清我爹娘的死因,如果连饭都吃不饱,还谈什么别的,况且我隐隐感觉到眼前这人不简单,或许能帮到我。
至于他为何这么好心,我当时不理解。
等我明白的时候,脑海中只有一句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若不是我,他恐怕要多进阴曹地府好几趟。
不过这都是后话,从我点头的那一刻,我便算跟他入了行。
而这一行,便是倒斗。
男人姓方,叫什么不知道,我一直都喊方大哥,据说他在道上还有一个外号,方不拒。
无论墓大墓小,但凡是他碰见的,来者不拒,必定下去捞一捞。
我休养了几日,方大哥出手阔绰,大鱼大肉地买给我吃,让我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随后便带我出了城,到了广汉。
鼎鼎大名的三星堆,便是这旮沓出的。
方大哥在一座风景区里定了一件旅社,仍是让我在房里休息,而他则昼伏夜出,不知在勘察些什么,直到一天夜里他两眼发光地望着我。
“志子,风平浪静,今晚动手。“
我有些茫然地跟在方老大后面,上了鸳鸯山的半山腰,他打着手电筒在地上一阵寻找,时不时用脚踩两下,突然面露兴奋:
“就这。志子,包打开。“
我连忙照做,从包里拿出一根洛阳铲,然后把截管一个接一个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