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县令(2 / 2)

女尊:奸宦 兰台大虎 1073 字 4个月前

“回大人,状告人亲手所写。”

秀雅的女人眯着眼,将那个名字缓缓念了一遍,

“沈锦程?”

“将她带上来,本官要亲自问询。”

……

沈锦程坐着坐着,就被差役带到了传说中的大堂,

她看见了甬道上的击冤鼓,“高堂明镜”的牌匾,还有两排执仗的威武差役……

都怪吓人的。

官威大于天,

怪不得这里的人要绕着县衙走,她就是来报个案,又不是嫌疑人,带她来升什么堂。

到达公堂之后,

因为沈锦程没有功名,便按照指示跪在了大堂上,她被要求低头不准乱看。

长这么大第一次当众跪下,沈锦程感觉自己的自尊心就像被烧红的烙铁,

把她的五脏六腑都烫焦了,干瘪瘪的缩成一团。

周围的小吏,差役的各种目光都打在她身上,高傲的、严厉的、好奇的、轻浮的……

难以忍受的氛围,沈锦程感觉自己是案板上的肉,周围都是手里拿着菜刀的屠夫。

当沈锦程还在神游的时候,

突然听到惊堂木拍响,一道威严的声音响起,

“升堂!”

接着就是敲棍子的碰撞声,还伴随着低沉冗长的“威……武……”

这突然的两下差点吓的沈锦程又要心梗。

刺耳的噪音还在继续,沈锦程不得不得感叹,这个心理震慑还真是奏效。

她现在真是被吓到了。

这里有一种野蛮又赤裸的阴森感,人阶级分明,不再平等,她就像一根稻草一样轻飘飘,而坐在上边的官人对她掌握着生杀大权。

终于,声音渐渐消失。

一道清润的声线响起,

“堂下何人?抬起头来。”

听见指令,沈锦程慢慢抬起了头,视线对上的一瞬间,

两人的眼中都闪过一丝惊讶。

沈锦程一直以为人是万物中的俗物,最卑劣不过的东西,但是此刻她觉得以前的结论有点太武断。

居然还有这样钟灵毓秀的存在。

这就是县令?

她脑子里突然蹦出一句酸诗,月下惊鸿影,疑是画中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