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骊州城最大的客栈中,一位娇俏的貌美少女正揪着一个年轻男子的衣领,目露怒气,“说,是不是你偷了本小姐的银子?”
“没有,我没偷。”沈知华涨红着脸,说道。
“没有?怎么可能?本小姐身上的钱袋一直好好的,但是刚刚你撞了我一下,我的钱袋就不翼而飞了,你还敢说没有?”少女质问道。
“我堂堂一个读书人,怎么可能会偷人钱财?我告诉你,你别血口喷人。”沈知华将少女的手拨开,义正言辞地说。
“还有,这位小姐,麻烦你搞清楚点,刚刚是你往我身上撞,不是我撞的你。”
“哼,你又不是傻子,既然偷了我的银子,你又怎么会主动招认呢?”少女再道。
“行,你如果不相信我的话,你可以……你可以叫人搜我的身。”沈知华无所畏惧地说。
想不到,他才刚刚踏进骊州城,就遇到了一个蛮不讲理的大小姐,明明是她自己弄丢了钱,却还赖在他身上,实在是太不可理喻了。
“搜身?既然你能主动提出搜身,那就证明这银子肯定不在你身上,所以你才这般有恃无恐。”少女分析道。
“我又没偷你银子,所以这银子肯定不在我身上,这很奇怪吗?”沈知华觉得这人实在是太野蛮了。
少女看了看周围,见不少客人都在盯着她们,于是振振有词地说:“看你这么气定神闲,一点也不慌乱,所以我推断,你肯定还有同伙。我的银袋子,现在铁定藏在你同伙身上。”
“同伙?你这纯属无稽之谈,我是一人入店,又哪来的同伙?”沈知华辩解道。
“就算你一个人入店,也不代表你是一人行动。有可能你同伙在你之前就入店了,或者在你之后才来的。你还是别废话了,叫你同伙立刻把我的银子交出来,不然我让你好看。”少女恶狠狠地说道。
尽管她现在怒气腾腾,看起来有些凶神恶煞,但仍然无法掩饰她的美貌。
“我没同伙,你让我怎么交代?”沈知华摊了摊手,无奈地问。
“你说不说,你的同伙到底是谁?你要是再不说,我就……我就一刀毙了你。”说完,少女从袖中摸出一把匕首,然后快速地把匕身抽出来,并拿刀尖抵在沈知华的脖颈处。
见沈知华依然没有反应,少女又朝周围的人群喊道:“说,你们谁是他的同伙?快快把我的银子交出来,不然我就把他给杀了。”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现在是大晚上,这些客人本来就无所事事,所以这会儿见有热闹看,纷纷就近而坐,有些人甚至还津津有味地吃起了瓜子。
“要不……你还是报官吧!”沈知华虽然装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但那匕首的刀尖对着自己的喉咙,他还是有些担心。万一这个母老虎一个不小心手抖了,那他就歇菜了。
“报官?现在你身上搜不出银子,你同伙又不肯出来,我没有证据,该怎么报官?”少女吼道。
想她向来是无人招惹的小辣椒,京城之中谁人见着她不退让几步。
没想到,独自出门游历一番的她路过骊州城,竟然遇到了这么个小毛贼,把她身上仅有的一点银子也给偷了。
“这位小姐,现在你自己都亲口承认了,你并没有实质上的证据,那你又凭什么推断就是我把你的银子给偷了?这客栈之中人来人往,不少人从你身旁走过路过,你为什么不怀疑别人,独都怀疑我呢?”沈知华抓住少女刚刚那段话的错处,直接问道。
“因为……因为你看起来很穷,所以有很大的偷盗动机。”少女开始强词夺理了。
“我穷?难道你是凭借一个人的贫富贵贱,来断定他的人品吗?都说人不可貌相,想不到小姐你年纪轻轻,竟然也这么肤浅。”
沈知华微微后退一步,紧紧地盯着那冒着寒光的匕首,心底生寒。他其实怕死,很怕很怕的那一种。
“这客栈可是整个骊州城最大的客栈,我看你衣着简朴,一点也不像是有钱人,你如何住得起这么豪华的客栈?”少女继续质问。
沈知华不屑地瞪着少女:“我衣着简朴又如何?难道我穿着这身衣裳,就不能住豪华的客栈?既然你这么有钱,那你还吃什么饭,干脆吃露水,当仙女得了。”
旁边的看客们或吃着香喷喷的瓜子,或喝着甘醇的美酒,就看着二人在客栈中间吵架。
担心影响生意,掌柜决定还是报官。虽然现在是晚上,但这事若是不解决,恐怕所有人都不得安宁。
“不准报官。”少女见掌柜命人去报官,立即喝道。
沈知华正想后退,好避开这把匕首。哪知道少女却继续向前,再次拿刀尖对准沈知华的咽喉。
“你到底想怎么样?我都说了,我没并偷你的钱,你为什么揪着我不放?现在提出要报官,你又不同意,你到底有何居心?”沈知华现在是真的火了,虽然他穷,可以有自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