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2章 毒闺蜜46(1 / 1)

说的话一套一套的,但没有一套说得通的。

都是狡辩。

强词夺理。

要都像他说的那样,一个家庭夫妻要有爱才能过,没有爱就离婚,然后另外嫁娶,那孩子呢?

没有爱,就能抛弃妻子?

没有爱,就能抛夫弃女?

爱真的那么重要吗?

没有爱,那就别结婚,别跟人家生孩子。

睡人家的时候,怎么不说没有爱。

等你腻了,你就说没有爱,要离婚。

这就是歪理,是狡辩,是给自己花心大萝卜找的一个借口。

既然结婚了,就要对家庭,对孩子,对伴侣负责任。

难道就因为一句,我不爱你,就可以肆意妄为的抛弃妻子?

那道德,品行,良心呢,责任,统统都不要了吗?

人难道要为了一个爱字,就可以任性妄为,无法无天,辜负爱你的人?

我爱你,我就娶你,等我不爱你了,不管你还爱不爱我,我都要离婚,然后我再去寻找爱,再结婚,再不爱,再离婚,再寻爱……如此反反复复?

玩儿呢?

要是人人都这样,世界岂不是乱套了?

三观正的人,都认为沐青恒就是一个爱情大疯子。

三观不正的人,还认为沐青恒说的对,一个家庭最主要的就是要有爱,没有爱的家庭就没有温暖,凑在一起过日子夫妻两人也不会幸福。

所以,三观不正的人,认为孔元春能被沐青恒爱上,是孔元春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孔元春不接受沐青恒,还要跟于和贵结婚,是孔元春傻,是孔元春眼睛瞎,是孔元春不懂爱。

沐青恒多爱她呀,都能为了她豁出命去,而且无论是家世,外貌,学问,于和贵都比不上沐青恒,可她却无视沐青恒的深情厚爱,选择跟于和贵结婚。

三观不正的人都觉得,以后孔元春肯定会后悔莫及。

不管男主怎么样的愤怒和怨念,不管知青们怎么说,于和贵和元春的婚期定在半个月后,两人也决定结婚后,就搬出知青院。

大队长在村里给他们批了一块房地基,有个村民家里有做好的土砖,大队也有做房梁的木料卖,于和贵花了一些钱,买下这些砖木料,又趁农闲,多请了几个村民帮着盖房子。

因为做饭不方便,于和贵不管吃饭,但多给他们每天三毛钱的工钱。

一共就盖两间房子,一间厨房,一间房间,加上盖房子的人多,五天就盖完了。

在上梁头一天,元春跟村里人换了几十个鸡蛋,两只老母鸡,还去县城副食品店买了一板豆腐,几斤花生米,一副猪肝,一把大葱。

还偷偷从空间里拿出一口锅,说是买的。

第二天,元春喊来陈红,李玉洁,和大队长媳妇,村书记媳妇,帮着一起做上梁饭,一共六个菜,大葱炒猪肝片,木耳炒鸡蛋,老母鸡炖蘑菇,凉拌野菜,麻婆豆腐,油炸花生米

有荤有素,还有鸡蛋。

煮的是高粱米饭,于和贵还准备了三瓶白酒,不过在吃饭的时候,大队长媳妇犹犹豫豫的跟元春建议,让大家回家拿碗,把饭菜分一分,让大家带回家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