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微乎其微(1 / 1)

“确实如此,”师父回答,“但她即便承认自己去过现场,也未承认杀人。当问及她为何会出现在那里时,你知道她怎么回答吗?”

师父似乎在故意吊我胃口,但我并未急切追问,只是轻轻摇头。

师父叹了口气:“原怜安与卞鹏鲲本是情侣关系。我们通过监控和摄影馆工作人员的证词,发现他们经常一同出入,酒店记录也证实了这一点。原怜安声称自己已经一个多星期没有见到卞鹏鲲,那天本是去找他,却意外发现了他的尸体。之后,她因害怕而逃离现场,不敢报警,担心会被警方怀疑。”

“那凶器找到了吗?”我追问。

师父无奈地摇了摇头:“我们当然寻找过,但无论是在那栋楼房还是案发现场附近,都没有发现符合的锐器。根据无头男尸的伤痕,絮儿和絮儿后来通过实验测试确认凶器是手术刀。”

“目前的证据确实不足以定罪,”我沉思道,“如果上了法庭,原怜安若请了律师,随时可以辩称自己只是出现在现场,这并不能证明她就是凶手。我们以前也遇到过类似案例。”

“没错,秦明老师的经验确实比我们丰富。”师父说。

我回到组长办公室,为自己泡了一杯咖啡,活动了一下受伤的肩膀。

现在感觉好多了,尽管还有些许疼痛,但我知道这些不适会在出院后逐渐消失。

我坐在办公椅上,审视着原怜安在审讯时的证词。

她主要强调了自己与死者关系密切,出现在摄影馆实属正常。

我对照监控记录,发现她确实只在案发现场短暂停留,且根据死亡时间的分析,她在卞鹏鲲死亡后才到达现场,从时间线上排除了她的作案嫌疑。

刑警通常会根据死者的死亡时间,结合监控录像来判断嫌疑人是否有作案时间。如果嫌疑人的出入时间与死亡时间不符,通常嫌疑会降低。尽管如此,我还是决定再次审讯原怜安。

面对我的再次审讯,原怜安显得有些冷漠,她抱怨警方的反复询问。

我试图引导她,如果她能直接交代,可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然而,她坚定地否认了所有指控,坚称自己无辜。

她解释说,因为卞鹏鲲没有联系她,她才去摄影馆寻找,认为事情并不复杂。

她还强调自己作为一个女性,不可能有能力实施如此残忍的犯罪行为,更没有动机去杀害对她如此好的卞鹏鲲,他是她的经济来源。

原怜安还提到,她在现场留下的佛珠是因为看到尸体时的恐惧而不慎遗留的,她请求警方停止对她的怀疑,并将调查重点转移到卞鹏鲲的其他人际关系上。她一口气说了很多,逻辑清晰,但语气略显生硬,可能是因为被多次询问而显得有些不耐烦。

观察她的微表情,没有发现害怕或紧张的迹象,这通常是无辜者的反应。

如果她真的有所隐瞒,不太可能只表现出不耐烦。

我的同事何梁宇在这时插话,提醒原怜安,警方仍在调查她的说法,并强调在洗清嫌疑之前,她需要留在警局。原怜安显得有些不耐烦,她表示自己还需要回去工作,因为失去了卞鹏鲲的经济支持,她必须自食其力。

她的态度和表情透露出一种不想继续留在警局的急切,但她的言行并未显示出与案件有关的心理素质。

如果这是伪装,那么她的表演技巧就太过高超,几乎不可能。

然而,考虑到她的表现,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