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偶遇老同学?(1 / 2)

不得不说,男生笑起来很好看,是她在这个年代,见到的第二个帅哥…

第一个是段清安,她觉得段清安长得很好看,五官精致,带上几分沧桑感更是成熟。

她也曾想过,如果真跟这样的人当一辈子的夫妻,其实挺不错的。

只不过那都是曾经所想。

而眼前的这个男生,阳光帅气,还有几分儒雅的气质,不论是他的眼睛还是笑容,看起来都让人觉得很舒服。

林秋月不好意思冷待人家,朝他微笑回应,便起身离开。

“老板娘,你不记得我了啊?”

微挑眉,林秋月狐疑地转身看着他。

能叫她老板娘的,定是帮衬过自己的客人。

“看样子,你是真不记得了。那天晚上,在电影院门前,我要了四碗麻辣烫,给了你五十块钱,你还说没这么多零钱,那四碗麻辣烫,算是请了我吃。”

说起这事,林秋月还真想起来了。

“哦…是你啊,真巧啊。”怎么说也是光顾过自己的客人,林秋月礼貌地朝他笑了笑。

“不巧。”男生打断,笑的时候露出来的虎牙看起来挺令人觉得亲切,“我就是特意来找你的。不过只打听到你住在南路这边。”

说着,男生往口袋里掏出五毛钱,递给她。

“我是来付钱的。”

林秋月很是诧愕,这年头还有这么实在的客人呢。

她记得那天是太多客人了,许多人都是给五毛钱,而她的麻辣烫才要两毛钱,所以真没这么多零钱找给他,就随意一句说下次再给。

他说那他就不给了,林秋月还打趣地笑了声,说不给就当请他们吃。

“这位兄弟,你也太客气太实在了…”边说,林秋月边往兜里掏了掏,才想起来,自己只有五分钱。

四碗麻辣烫只要四毛钱,可她还差五分钱…

看着她满脸尴尬,男生拿过她手里的五分钱,笑道:“这次好了,你还差我五分钱,下回我再光顾,你可得给我打个折。”

“哦…好。”林秋月也只能尴尬答应。

正当林秋月想要离开时,男生又道:“我叫赵宣棋,你叫什么名字?”

赵宣棋的声音很温和,让林秋月不好无视。

何况一看就知道这个赵宣棋是个有钱人。

如果以后能有这么个有钱人光顾着自己生意,那也不是什么坏事啊。

“我叫林秋月,你好…”

“你叫林秋月?”

“…嗯,是的。”这让林秋月更加尴尬!

难不成跟原主那倒霉蛋认识?

“连南小学,林秋月?”

林秋月微微蹙眉,“你…是谁?”

原主小时候就是在一所叫连南小学的小学读的几年书。

“哈哈,刚不是说了吗,我叫赵宣棋。怎么,真不记得我了?当年在小学,我可没跟你少打架哦。”

这让林秋月更加无奈,这是跟原主打架,又不是跟她。

“不好意思,记性不太好,真不记得了。”

赵宣棋并没生气,而是往后两步,上下打量着她,“十几年没见,你变化挺大的。”

林秋月尴尬笑了笑。

他眼里看的是原主,她不知怎么回答。

“你,已经结婚了?”说话间,赵宣棋特意往她手指看了看。

林秋月点点头,“嗯,结了。”

“哦。”赵宣棋很懂得察言观色,她衣着普通,每天都要带着孩子去摆摊,手指上也没戒指,一看就猜得到她嫁得不好。

其实他是真的猜错了。

之所以普通,是因为林秋月不想穿原主砸锅卖铁换回来的那几条张扬裙子,而原主跟段清安结婚的时候是有一枚金戒指的,就是后来给原主偷偷卖了给家里补贴,还骗段清安是丢了,死活让段清安再给她补一个戒指。

段清安没有理会。

赵宣棋也想起了许多往事。

记得当初读小学的时候,林秋月就有着一张可爱好看的脸蛋,班里的同学都喜欢跟她玩,包括她。

只不过好看的脸蛋下,是令人非常讨厌的性格。

记得她当时就说过,长大以后一定要嫁给有钱人,要过上少奶奶的生活。

跟眼前这位朴素的妇人,出入真大。

“想不到啊,”赵宣棋笑着说,“你这么早就结婚了,每天还要带着女儿去摆摊。挺不容易的的。”

这话听起来有点儿怪,而且他似乎误会了什么。

但林秋月并没解释。

她带着婉婉去摆摊,任谁都会觉得那是她的亲生女儿,这有什么好解释呢。

“人生在世,谁都不容易。”

赵宣棋同意地点点头,忽而又道:“没想到竟然是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