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为官赈、义赈合流,形成“官义合办”的新型赈灾模式。这种模式将政府和民间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了赈灾效率和效果。
此次吴江、震泽受灾极重,也是重点救助地区。震泽如此大灾,朝廷赈灾款,搭配积谷,仅发银五千两而已。面对严峻形势,唐明德果断采取措施,设立筹赈公所,由府衙同知与当地乡绅推举的牵头人共同负责官赈和义赈款项的筹集,使用。这一举措确保了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提高了赈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然而,由于“灾重款少,恐不济事”,唐明德深知单靠本地资源难以解决问题。因此,他毅然决定外出联络,请上海、扬州、镇江等地各筹赈公所筹款接济。同时,他还积极动员苏州本地绅士等参与查赈,以补官赈之不足。这些措施充分体现了唐明德的务实精神和创新思维,也展示了他心系百姓、勇于担当的高尚品质。
通过唐明德等人的努力,灾区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援助,灾民生活得到保障,社会秩序逐渐恢复稳定。他们的事迹不仅赢得了百姓的赞誉,也为后世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