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知了所谓的红薯,是什么之后。
吕氏顿时就对红薯失去了全部的兴趣。
只觉得梅殷这家伙,就是在那里乱说一气。
只是一些不知名的野果,却偏生将其说的那么好。
听起来简直就是天上仅有,地上绝无。
这让她一时之间,有些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这只能说……种地喂猪的,不愧是种地喂猪的,没见过大世面。
但那又怎样?
到了此时,也生长够时间了。
其重量是一个锄头的好几倍。
这种能被蒸破皮的红薯,是最好吃的。
在朱标看来,作物这种东西,当然是多多益善。
同时她也觉得,自己家太子爷,对于这野果其实也并不怎么感兴趣。
一旦如此,那肥力也就会被大大的分散。
自己大明,当真是太幸运了!
这些只管吃,不打紧,晚红薯我这边种了很多。”
刨起红薯来,就显得没有那么干脆利落了。
朱标很快就将稀饭碗里面的几块紫薯,都给吃了下去。
一旦培育的好,那可真是太有用了!
红薯藤每过上个十天半个月,就要拿着棍子翻上一次。
第二天一大早,朱标就带着一大筐的红薯,启程朝着京师赶去。
虽没用化肥,但是农家肥上的多,土地也一样肥沃。
红薯稀饭但是熟的快。
自然比不上好地的产量大,可产量也不会太差。
不会等到今天才出现。
只要红薯好吃就行,颜色什么的都在其次。
连着刨了五六下,才把这株红薯里的果实,给尽数刨出来。
看上去一垄一垄的很是好看。
是锄头的分支。
或许,也和这地,从来没有种过红薯,有不小的关系……
还有她那太子侧妃的尊贵身份。
打开盖子,便有一股浓郁的甜香味道扑鼻而来。
有着这样的亲戚关系在。
而这个时候,朱标也已经是把木炭升了起来。
梅殷闻言,忙摆了摆手道:“大哥,只是我一个无意之间的发现而已。
只见随着梅殷的动作,那原本颜色特别难看的红薯稀饭,马上就变得不一样了!
反正这粮食的产量是多还是少,她们都不缺吃的。
烧烤是朱标很喜欢的一种吃食,尤其是在二妹夫梅殷这边。
一番行进之后,众人来到了梅殷的田地。
无论是喂牛还是喂马,都很不错,不能浪费。
在朱标看来,不论是自己二妹夫弄的香皂,还是做出来的、那极其精美的琉璃。
对于这红薯,就变得更加的满意了。
手都在微微颤抖,满满的都是不可置信!
这……这产量,太离谱了!
原本朱标对于自己家二妹夫这边,无意之中出现了一种比较不错的作物,也保持着很大的兴趣。
“大哥,这……这,我也不知道这东西的产量,咋就这么高!
他倒没有那么多的想法,这个时候只想要赶紧尝尝,这红薯到底是什么滋味。
听到梅殷这么说,朱标才放下心来……
“好好好!二妹夫!你当真心细!”
朱标满脑子都是红薯。
饥饿一直如影随形。
“走吧,大哥,咱们回去。
这个时候,他最爱吃的烤羊肉串,还有烤的五花肉,对他而言都没有太大的吸引力了。
这块地里面,种满了红薯。
实际上内心深处,对于这些,很不以为意。
普通百姓,一年到头都很难吃到糖。
把朱标心疼的不行。
双目落在田里那些没有被刨掉的红薯上,无比的动情,像是在看稀世珍品一样。
咬上一口,朱标就又一次的眯起眼睛,对其赞不绝口。
且个头也会变小。
这是大明自己的福泽!”
红薯留种话……这东西应该是不太好保存。
只觉得这种果子分外的让人厌恶。
虽然这些野果子的产量,确实是多了一些。
只不过是因为这梅殷,乃是自己家夫君的二妹夫。
如此等待了一阵后,准备的烧烤食材,大约吃了一多半的时候。
吕氏也同样是显得有些吃惊,和意外。
所以要用之前所种的那些晚红薯,来上窖留种才是最好。
那就足可以在全国大规模的推广种植。
将这些地方,都给围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