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吃掉一支,还有一支。
野民不仅带回了豺狼人的头颅,也带回它们的装备和猎获。
那些豺狼人蛮兵身上的虎皮和熊皮,只要不是太破烂,都被野民扒下来,扎成一捆捆。
铁器也被收集,虽然质地太差,但胜在量大,可以拿回河湾重新熔炼。
除此之外,还有十来头北地野牛的尸体,和刚刚剥下来的野牛皮,绝对算得上一次大丰收。
这种肌肉发达、性情凶猛的食草巨兽,连野民也不愿意招惹,他们宁愿去狩猎落单的棕熊和剑齿虎。
只有无脑猎杀一切的豺狼人,才愿意组织人手和野牛干架。
豺狼人狩猎队将这群北地野牛赶进山谷,不断的驱逐恐吓,让它们不停奔跑,直到体力耗尽,甚至心肺爆炸,才上去捕杀。
当初乌里扬就是用这种方法,带着民兵围剿了一群北地野牛,制成肉干和帐篷,攒齐了迁徙千里的资本。
里奥收下了野牛尸体,作为部队的粮食,而将全部的野牛皮和熊皮、虎皮分给了野民,作为他们英勇作战的奖赏。
可惜这里距离碎石丘陵过于接近,为了隐蔽,部队不能生火,只能继续啃干粮。
克罗格的食人魔编队则占尽了优势,他们直接生吃,并不在乎食物有没有加工过。
里奥表示非常想念芙蕾雅,几块麦饼、一句夸奖,就能干一天活。
节能减排,非她莫属!
休整半日,又一支豺狼人狩猎队出现在野民斥候的视野。
这一次,照例是野民负责出击,但里奥还是派出了五十名河湾步兵前去协助,帮他们正面抗线。
菲莎表示请求出战,但她的提议直接被众人无视。
以狗头人目前的纪律,一旦钻进林子后失去菲莎的掌控,众人真害怕这些狗头人会顺势溜回老家。
比起战斗和狩猎,他们更愿意回去挖矿。
五十名河湾步兵,曾经的民兵团第一中队,在副团长维奇的带领下,跟着野民钻进山林。
维奇的本名不叫维奇,就像没有北境人的大名叫诺夫一样,也不会有人的大名叫维奇。
维奇的全名,叫做安托尼乌斯得尔得尔诺维奇。
安托尼乌斯是他父亲的名字,得儿得儿是一长串绕口的弹舌,在北地的土语中代表小犊子的意思,而维奇只是名字的词缀。
所以维奇的大名,意思就是“安托尼乌斯家的小犊子”。
这个名字对于北境乡村来说,前者生僻,后者拗口,所以村里人在他的大名和小名之间,选择了叫他的后缀。
所以说,取名就要简单易懂,里奥和他英年早逝的老爸蒙多,两个人的名字加起来,构成的字母还没有别人一个名字多。
蒙多家的小狮子,谁都能一次就记住!
棕发的维奇比里奥还大两岁,性格内敛稳重,有着同龄人不具备的冷静理智,却同样不乏勇气。
他和里奥一样,是乌里扬重点培养的后辈之一。
如果乌里扬成为骑士,里奥和维奇就是他的左右骑士侍从。
上一次遭遇马贼的袭击,维奇带着民兵预备役弩手,直接站在了大屋的木架上,和马贼对射,吸引了大部分火力,给村民逃命争取了时间。
民兵第二中队和流民们的军事训练,也一直是维奇负责。
每一次里奥外出,都是默认维奇负责管理民兵团,直到现在,也没有出过任何岔子。
和里奥、维奇一比较,比里奥大一岁的伊万则显得稚嫩太多,就像成年社畜与大学生的区别。
对于河湾步兵的加入,马格纳显得有些不太愿意,甚至隐隐有些看不起,但也只能服从命令。
而比约恩却不一样,他的部族更加弱小,本人也谨慎许多,而且见识过河湾步兵盾阵的抗线能力。
比起让族人和豺狼人硬拼,他更愿意带着弓手,在牢不可破的步兵盾阵后面尽情射箭,发挥野民最大的优势。
进入战斗之前,河湾步兵的表现的确不尽人意。
比起在崎岖山林里健步如飞的野民,农夫出身的河湾步兵则笨拙许多,行进速度不及野民的一半,连野民老人和少女都比他们跑得快。
超过五米宽的溪涧,河湾步兵就要考虑绕路,但野民无论男女老少,都是一跃而过。
数米高的小悬崖,野民手脚并用的爬上去,如同猿猴一般迅速。
而河湾步兵却需要使用工具,或者同伴的协助。
为了追赶野民,甚至有人掉队,摔倒,迷失在丛林中。
这让马格纳更加鄙夷,甚至有抛下他们的打算。
但比约恩拉住了他,让他暂且忍耐,并且亲自殿后,将迷路的步兵一个个带回来。
经过两个小时的急行军,队伍才抵达伏击点,勉强赶在了豺狼人狩猎队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