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若是能把秦王长孙擒住,找大秦换回河套地区,亦或是拿上郡和雁北郡来换,想必秦王都愿意。
他可是听说,这子婴乃是秦王的心头肉,百般疼爱,却又屡立奇功,为大秦打下了偌大的疆土。
这样的孙子,纵使金山银山,那秦王也愿意拿来换。
可转念一想,廓尔却又心头一紧,这秦王长孙号称未尝一败,烽火岭更是斩杀匈奴两万余人。
昨夜又奇袭匈奴大营,手段阴狠果决,怎会只有五千人马便追逐自己?
“你可看准了?真是那子婴?”
“这……”副将哪里见过子婴长什么样,可那披风却是认得,“身披白色披风,面庞稚嫩,想必就是那子婴没有错。”
这等功劳,谁不想要?
这副将也深知这点道理,就算不是子婴,五千人马,直接斩杀了便是,已经逃出了几百里地。
还能有大秦的追兵不成?
听到是子婴,廓尔安耐住激动的心情,说道:“即刻启程,但,要保持速度,要给那子婴一点错觉,只要加快速度便可追上,适当时候,可以放点饵料。”
饵料,自然指的就是匈奴的骑兵。
可副将颇为不解,问道:“为何不直接派兵砍杀了?”
“砍杀?这可是秦王长孙,留着值大钱,只能抓活的!”廓尔瞪了他一眼,“子婴名扬天下,却不知为何要追我,若是后面有伏兵,我等就跑不了了。”
副将闻言,略微点头,可转而又疑惑道:“那为何还要勾引他呢?”
廓尔却是一笑,指着西方说道:“只要再追一日,便可抵达隐狼谷,到时候,纵使秦人的骑兵全上,也必然逃不过这绝地!”
副将细想一下,这才释然,立马下去传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