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无奈摸了摸周榜的额头:“又不跟我说实话啦?忘记答应过我什么吗,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要告诉我,我不会责怪你,永远都会站在你这边,还记得吗?”
原来是在学校有人欺负周明,他站出来保护他,不小心将其推倒在地。
“你没有错啊。”
“我觉得丢人。”
她摸摸周榜的头,趁机教育他:“你还小,打架经验也少,会被推倒很正常,以后让你小叔叔好好教教你怎么打架。”
陆征闻言挑了挑眉:“你竟然支持孩子打架?”
“那怎么了?这个世界上又不是人人都讲道理,遇到不讲道理的,只能比力气,不学点打架的功夫,以后遇到不讲道理的不是只有被欺负的份儿了?”
这可是她自己悟出来的道理。
听到这番话,陆征更感到奇怪了。
他虽然不敢说自己多了解周乔,她以前有多胆小,多讨厌打架,他都是看在眼里的。
尽管这段时间周乔变化非常的大,但连本性都变了,这实在是有些奇怪。
不过他并没有多想,因为他潜意识里觉得,现在的幸福生活实在是太得来不易了,他不想破坏。
隔天便是星期六,周乔想去城里处理一下野猪肉,顺便考察一下城里的情况,解决一下卖棉袄的问题。
因为很有可能要在城里留宿,周乔实在是不放心把周榜交给周娟,但带着周榜跋山涉水进城,又怕周榜吃不消。
毕竟这时候还没有修路,一路上坑坑洼洼,她上次被颠得都吐了好几次,何况一个孩子?
想来想去,周乔只能先把周榜放到了周达家。
正好周明跟他也熟悉,两个孩子做个伴儿,渡过一个周末也不错。
给周达家里送了些吃的后,周乔便和陆征,带着周达一起进了城。
野猪肉是个稀罕东西,不管给谁都能卖个好价钱,既然如此,周乔也就不急着卖了,她想挑选个好一点的买家,结个善缘,以后进城的时候也好有个照应。
周达对此很是持怀疑态度:“小乔,你这想得也太美了,人家城里人高低都看不起乡下来的,人家凭啥跟你交朋友啊。”
周乔道:“你这话就不对了啊,咱还没主动问人家呢,你就先把自己给看扁了,你自己都看不起你自己,那人家当然更看不上。”
“我不是看不上自己,我这不是事实就是嘛,你说你要是个城里人,你能愿意和乡下人交朋友?”
周乔肯定道:“我愿意。”
周达顿时无话可说。
因为他不愿意。
他要是城里人,他估计看到乡下人都会嫌弃,不啐一口都是轻的了,怎么可能还跟人家交朋友?
所以,他也用同样的想法揣测城里人。
但周乔喜欢广交善缘,即便她是城里人,她也一样会对乡下来的温柔热情,所以她觉得城里人也会有人这样待她。
连续逛了七八家大饭店后,周乔最后停在了一个叫“临家大酒楼”的饭店门口。
周达仰头卡看了一眼,顿时吞了口口水,不自觉就有些惧怕。
因为这家饭店装修实在是太豪华了,对乡下人太不友好了,格外让人自惭形秽,兜里不揣个百八十块钱,都不好意思往里面进。
“小乔,咱们进去卖野猪肉还行,你就别指望人家跟你结交朋友了,别待会你说多了,野猪肉还没卖出去,咱们先叫人给撵出来。”
周乔笑了笑:“不可能的,越是大饭店,服务态度越好,他们要是真那么势利眼,生意必然做不下去,走吧,别怕,陆征,我们走。”
和周达不同,陆征的表情始终淡淡的。
显然他并不怕里面的人看不起他,因为他根本就不在乎。
他这个人这辈子在遇到周乔之前,只在乎饭吃得香不香,钱赚得多不多,在娶了周乔之后,他就只在乎他媳妇过得好不好,愿不愿意死心塌地跟着他过日子。
其余的,他都不看在眼里。
别人怕他,他无所谓。
别人喜欢他,他更不当回事。
周达很佩服陆征这一点,尤其是当他们三个进去,被服务员用鄙夷的眼神扫量来扫两去,陆征却目不斜视的时候,他是最佩服的。
因为他心虚得头都抬不起来了。
比起周达,陆征显得很淡定,比起陆征,周乔显得很兴奋。
她一路快步走到前台,直接把手中麻袋放下,然后笑眯眯趴到了柜台上:“请问,我想见见你们老板成吗?”
前台服务员看了她一眼,目光明显是看不起她,但还是很客气地问:“你找我们老板干什么?”
“是这样的,我们是从日河村来的,我们从山上打了两头野猪,现在有三百多斤野猪肉呢,想跟你们老板商量商量,看你们要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