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一点儿都难不倒林芷澜。
她捂住面巾的一角,向盛光启投去含情脉脉的眼波:
“光启哥有所不知,我们家的习俗就是女子及笄后出门劳作要戴面纱,直到夫君亲手在洞房花烛夜挑开。”
盛光启一僵。
他不会将她的话全然相信。
但觉得,这丫头,反应这么丝滑顺溜,挺有意思的。
盛光启的内功不知何时能恢复。
恢复得慢了,毒素得不到内功压制,先一步席卷全身,是死。
没被毒死,没有功力穿过迷阵,还是死。
有这么个鹦鹉似的叽叽喳喳的小姑娘在身边,怪有意思的,就像是生命的最后老天爷给他安排了个乐子解乏。
林芷澜见盛光启没有反应,更来劲了,乘胜追击道:
“莫非是,光启哥与我久别重逢,一见倾心,不能自拔?迫不及待想做我的新郎了?”
盛光启勾了勾嘴唇:
“无聊。”
脸上很诚实地浮现出了笑容。
兰花这丫头,有意思。
盛光启穿多了一身黑色的影卫夜行衣,连脸都蒙上。
时间久了,他觉得自己只是一把不得见天日的刀。
脸上没有束缚,可以做表情、可以自在呼吸空气的滋味,真好,真像个人呐。
所以盛光启并不知道,他此刻嘴角含着淡笑的样子有多美。
比一些年岁正好的女子还要漂亮。
林芷澜看痴了。
然后赶紧提醒自己,她是为了从盛光启口中套话。
顺便替皇兄赎个罪。
陆沐筝闲聊时也会跟她提起江湖上的奇闻轶事,说晋州的无影堂本来名震一时,买凶杀人的上选,后来就被连根拔起了。
连其门派武艺一同失传。
不难想象,是皇家的手笔。
林芷澜后怕地又捂了捂面纱,心想若是被盛光启发现她是和他有仇的皇室成员之一,指不定会遭受怎样的对待呢。
林芷澜堆着讨好式的笑容问道:
“那光启大哥,我们什么时候离开这里?”
盛光启瞥了她一眼,不紧不慢道:
“谁说我要走了?我一点儿功力没有,出去后会在迷阵里被活活困死的。”
“那,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林芷澜紧张地吞咽口水。
她不会胆子大到单挑先贤大能留下的迷阵。
就算是她最刻苦练习武艺的时期,在新兵营都难拿到好名次,很是清楚自身斤两。
“等死呗。”
盛光启撂下一句话,翩然转身。
享受难能可贵的自由时光。
姜烛一行人还在研究最后一颗金珠遗落的假山。
目前这是最重要的线索。
陆沐筝跟蚂蚁一样打着圈儿绕着它转来转去。
姜烛看着心烦,懒得说她,焦躁地闭了闭眼睛。
美男皱眉和西子捧心惹人怜爱的程度不分上下。
好看得令陆沐筝见了一阵窒息。
要不是姜烛是好姐妹的男人,那姜烛肯定是她解春药的上上之选。
不过呢,墨书的滋味也很不错。
很有服务意识。
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却肯紧着她的感受来,轻揉慢拈,忍耐着横冲直撞的本能,将她舒缓服侍得没话说。
墨书本身是不同于姜烛的另一种青涩的帅气,身份还是蓬莱门的少门主,对她也有汹涌的情意在的。
陆沐筝却高兴不起来。
因为在她决定远离这个世界纷纷扰扰的时候,注定是她要单方面地辜负墨书了。
墨书撕扯着止血的绷带,心疼地为姜烛包扎手上的伤口。
还苦口婆心地劝到:
“老大,越是发生了这样的情况,越是不能惊慌失措到伤害自己,你看你把手弄成了这样,你这叫我心里怎么能好受呢?”
墨书是姜家的家臣所生。
有了仙缘,被蓬莱门老门主要了过去,悉心培养。
但他执意要帮姜家人的恩情,和师父说了,要在姜家效力十年,还尽了世俗中的恩情,才会安心踏实地在蓬莱门里呆着。
姜烛也从来没有把他当家臣、下人看过。
凡是世家大族,人多了,荣耀高深,便少不了为了凡尘俗物生出来的争斗。
墨书心思简单纯澈,姜烛基本是把他当弟弟看的。
听到墨书声音都发颤了,姜烛反过来安慰道:
“我没事,仅是些皮外伤,没有伤到筋骨,看着吓人而已,你不用过多担心。”
又瞥了瞥冥思苦想的陆沐筝,声音缓了又缓对墨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