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为了救忽都鲁。
忽都鲁有一个哥哥叫巴失,他的母亲是铁勒十三部之一的乌古斯部的公主。乌古斯是如今草原诸部中,最为强大的部落之一。独立与突厥汗国之外。
所以巴失作为乌古斯部与突厥汗国的血脉,是最有机会继承可汗之位的人选。然而,可汗有二十多个儿子,巴失排在中间。既不是长子,也不是幼子。并不符合草原上的继承制度。
如果他想要做可汗,要么杀死自己的兄弟,要么等可汗死后,与兄弟们分家,拿着可汗分给他的牛羊奴隶,创建自己的部落。
巴失并不爱他的兄弟,所以他选择了前者。
他要在忽里台开始之前,杀掉所有不肯服从他的兄弟。
忽都鲁的母亲是汉人,她的出逃被可汗视为耻辱。所以连带着忽都鲁都受到可汗的厌弃,按理说他是对巴失继承可汗之位,最没有威胁的人。
可是巴失却仍不介意,除掉这个兄弟。
有一次,我与忽都鲁追着他射中的小兔,进入了密林。被巴失撞见,让他得到了机会。
他悄无声息的跟着我们身后,将弓箭对准了忽都鲁。就在他瞄准松弦的时候,被我刚好看见。
情急之下冲着忽都鲁喊了一声:“小心!”
这才让忽都鲁躲开了那只箭矢,一击不中巴失怕被人发现,惊慌而逃。只余躲过箭矢劫后余生的忽都鲁趴在地上,惊魂未定。
然而,忽都鲁回过神来冲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原来你不是哑巴?”
我抿了抿唇,捡起巴失那支没有射中猎物的箭。
朝着那只没有被忽都鲁,一箭射死的那只小兔的心脏捅去,奄奄一息躺在松林里的小兔,瞬间结束了痛苦。
然后,才在忽都鲁惊愕的目光之下,淡淡开口:“我本来就会说话。”然后,提起已经死透了的小兔,转身离开了密林。
那是我第一次杀生,在我转身之后,沾满小兔鲜血的手,都在微微颤抖。可我不能表现出害怕,草原上不需要仁慈的猎手。如果我想离开草原,就得先在草原上活下去。
忽都鲁很感激我救了他,他说他会永远记得,我开口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为了救他。
然后,他亲口告诉了我他的名字。
他说:“我叫忽都鲁,你可以叫我忽都。”
这是他的汉人母亲给他起的名字,忽都鲁,在汉语中是幸福的意思。
所以,我叫他小福。
从此,我成了忽都在草原上唯一的朋友。
他教我骑马,同我在草原上赛马。
他教我说突厥话,带我在圣山脚下放牧,用生长在圣山上的格桑花,为我编花环。他和我手牵手走在草场上,翠绿的浪划过我们的手掌,像是最柔软的丝绸从指缝流过。
我们在圣山流下的雪水中嬉闹,并肩躺在旷野上。我们一起喝偷喝马奶酒、围着篝火唱歌、跳胡旋舞。
我们对着圣山起誓,永不反目。
那时我们就像草原上所有的伴当一样,是最亲密的朋友。
不分汉胡、少小无猜。
在草原上,我学会了骑马、挽弓、跳胡旋舞。
那时的我们何曾想过多年以后,他会夺我汉家半壁山河成为帝王,我会成为罪奴流落掖廷无家无国?
我从回忆中回过身来,看着眼前的王衍。
他长得比少时更英俊了,高鼻深目的胡人特征里,又带着些江南独有的柔情。比胡人更精致,比汉人又多了一分张扬。
他此时双手握着我的肩膀,眼里闪着激动而兴奋的光。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我:“你长高了,也瘦了。不过还是跟小时候一样漂亮,一点儿都没变。”
“你今年有十七了吧?自从在圣山下分别,我们已经有快六年没见了,真没想到能在这里能见到你。”
王衍像小时候一样,开始了滔滔不绝。他高兴得几乎要手舞足蹈,十分兴奋地说:“你知不知道,我有好多话要同你讲!”
相比于他的兴奋,我的表现却始终淡然。
他这时才察觉到我的异常,眼中那因为极度高兴而闪烁的光,一下暗淡了许多。
当他再次开口时,语气落寞了许多。
“纳失失,你见到我……不高兴吗?”一向桀骜的王衍,此刻流露出了难得的失落。那受伤的神情像是一头落单的小兽,孤独而又脆弱。
那额角那微曲的棕色卷发、水汪汪亮晶晶的琥珀色眼睛,更衬得他楚楚可怜。仿佛一瞬之间,又回到了十几前年、那个被母亲抛弃的夜晚。
我沉默了很久,久到王衍的眼中,已经开始有了绝望。
才朝他缓缓露出一个,精心装扮出的愉悦微笑。
我带着微微上翘的语调,告诉他:“我很高兴,小福。”
王衍听了这话,脸上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