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用一块洁白的绸布用力的擦拭阿丹沾满尘土的脚底板。
最后用两块厚实的麻布裹住阿丹的双脚,给他穿上牛皮靴子。
这一次阿丹没有拒绝,他的旧靴子被阿伊莎给丢掉了,又不愿意穿阿伊莎买来的靴子,接受迪伊思的好意,这是阿丹自尊心所能接受的底线。
“佣兵也需要一双好脚板……”
阿丹披着还带着迪伊思体温的老羊皮袄走掉了,长刀插在背上,迪伊思拴在那柄长刀上的红色绸布,随着他颠簸的脚步一晃一晃的,如同一团摇晃的火。
日上三竿的时候阿伊莎才睡醒,在迪伊思的服侍下洗漱过后来到了一楼的饭厅。
很奇怪,饭厅里今天空荡荡的,那个雄壮的如同狗熊一般的男人没有出现。
“阿丹去哪里了?还在生我的气?有和我生气的时间应该快点赶回巴格达去。”
阿伊莎坐在桌子前面,端起一碗温温的牛奶就着一点糕饼慢慢的吃饭。
“阿丹走了。”迪伊思给阿伊莎擦擦嘴角,这孩子只要喝牛奶总是弄得到处都是。
阿伊莎正在吃东西的嘴巴停止了活动,扭过头惊讶的看着迪伊思,她不认为阿丹会走。
“真的走了,天上还在落霜花的时候就走了。”
阿伊莎丢下手里的糕饼,匆匆的来到阿丹居住的房间推开门之后,再一次愣住了。
她给阿丹置办的那几套精神的汉家武士服被叠的整整齐齐的放在床头,地上还有两双靴子……
“他没有穿靴子就走了?”
迪伊思连连点头道:“是啊。”
“他光着脚底板就走了?”
迪伊思连连点头道:“是啊,是啊!”
“你为什么不拦住这个傻瓜?”
迪伊思连忙摇头道:“我拦不住!”
“他回巴格达了?”
“没有回,因为没钱,阿丹准备先当一阵子雇佣兵,去黑山剿灭最恐怖的一窝蜂马贼,赚到钱之后买双鞋子再回去。”
阿伊莎有些头晕,扶着门框无力地道:“他有鞋子!”
迪伊思瞅瞅阿伊莎铁青的面庞摇摇头道:“阿丹是一个高贵的王子,骄傲而勇猛,他怎么可能用自己心爱的女人给别人跳舞换来的钱买的靴子。
这是一件比光着脚更让他难堪的事情。”
“蠢货!”回过气来的阿伊莎咆哮了起来。
转身就出了房门,提着裙子沿着街道向佣兵营狂奔。
迪伊思摇摇头就回到了饭厅,给自己装了满满一碗肉粥,快活的吃下去之后拍拍肚皮道:“早知道舍不得他,还舍得伤害他,真不知道这些年轻人是怎么想的。”
天快黑的时候,阿伊莎疲惫的走进院子,被迪伊思搀扶着躺在床上,嘴里依旧喃喃自语道:“他真的光着脚去剿匪了,他真的光着脚去剿匪了。”
迪伊思用热毛巾擦拭着阿伊莎脸上的灰尘道:“追什么啊,一个大男子走路像风一样,我们怎么追的上他。”
阿伊莎猛地支起身体指着黑山的方向道:“他签署了最苛刻的佣兵文书,不是黑山的一窝蜂死掉,就是他死掉,那个该死的掮客还借给了他一张弓,三壶箭,两匹马……这个蠢货是一个人去剿匪的。”
迪伊思有些担心,不过,她还是硬着心肠道:“死了也好,这样就没人来烦你了。”
阿伊莎颓废的倒在床上,高耸的胸脯起伏的厉害,长久之后才小声的问迪伊思:“我跳舞真的错了?”
迪伊思笑道:“刚开始没错,我们需要一个身份来保护我们,达到目的之后就不必跳了。
你沉迷跳舞之后不断地让那些肮脏的男人对着你的身躯流口水那才是错误。”
阿伊莎想了一会对迪伊思道:“那就不跳了,不管怎么说,阿丹还是比跳舞重要一些。”
迪伊思笑道:“我已经对和拉尔说了,你的腿很痛,无论如何也要休息半年时间。”
阿伊莎呆呆的道:“半年之后,我们也要回河中了,那个时候,我的父亲应该已经达到目的了。”
迪伊思笑道:“你回去之后怎么办?听说你父亲要把你嫁给雄鹰山大典的胜出者。”
阿伊莎冷笑道:“让我光着脚丫子在他们的乐园里装扮天使?你知道他们看我的样子让我多么的恶心!”